边郡屯戍兵组织

(二)边郡屯戍兵组织

边境诸郡,特别是北部诸郡和内郡地方兵组织相比,稍有不同。

秦汉时期,内郡的地方部队,平时分驻在各个郡县,于都尉、县尉的具体领导下,执行警卫勤务和进行军事训练。其组织系统是:大守·都尉——县(令)长·县尉——乡游徼或啬夫——亭长。

但边郡的情况与内郡有些不同。汉代边郡太守握有更重的兵权。因为地理条件和军事的需要,边郡太守之下,往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都尉,还置有“部都尉”。[76]同时,边郡太守通常称“郡将”,比将军。他亲自统兵作战的场合比内郡太守为多。《汉旧仪》说:“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边郡太守还往往有止署戍卒、选集屯兵乃至处置将兵长史的权力。此外,边郡的属国都尉、农都尉、关都尉等,很可能受双重领导,“属国都尉”、“农都尉”除分别由“典属国”、“大司农”管辖外,他们同时也受所在地太守的节制。至于边郡部都尉,主要是掌军事,“不治民”。同样开府治事,其属官有都尉、丞、侯、千人、司马等,吏员组织和太守府相仿。这方面,陈梦家先生在《汉简所见居延边塞与防御组织》[77]一文中,已有细论,这里不赘。

再者,汉代边郡与军事直接有关的组织比较复杂。在都尉以下有候望系统、将屯系统、屯田系统、军需系统、邮驿交通系统等,研究者对这些组织系统的说法并不一致,所以,不容易弄清楚。为便于考察,权且摘录陈梦家先生的《张掖部都尉属简表》[78]如下:

都尉——丞

(1)候望系统

图示

(2)屯兵系统

城尉——司马

千人·骑千人——丞、令史

司马·骑司马·假司马

丞、令史

(3)屯田系统 田官

(4)军需系统 仓·库(https://www.daowen.com)

(5)交通系统 驿·置·关……

陈先生所制的这个表,基本上反映了边郡的组织状况。这里仅就其中的候望系统、屯兵系统和屯田系统作一些理解和说明。

其一,边郡候望系统为四级制。如张掖郡下的居延都尉府,即属太守以下的一级军事组织,居延都尉府之下的“甲渠候官”,为第二级军事组织,其下还有候长和隧长两级。所以候望系统的组织是:太守——(都尉府)都尉——(候官)候——(部)候长——(隧)隧长。此属无疑。“候官”不是官名,而是官署。候官的首长是候。因候居障(障为候官所在地),所以汉简中多称障候。其地位与县令(长)相等,也即略等于军候,属官有候丞、掾、令史、士吏、尉史等。候官的作用和职能,大致上是一个介于都尉和候、隧之间承上启下的机构。它统辖着候、隧,把都尉府的命令传达给候、隧,又把前线的情况报告给都尉府。在执行实际工作的时候,候官经常举行集会,贯彻命令,严格审查候、隧提出的报告,严密监视吏卒,不许他们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候、隧吏卒工作中的一些事务手续,统由候官处理。同时,候官还负责配给粮食,管理内郡送来的赋钱,用赋钱购进必需品供给各候、隧。在军事地带中,候官既是重要的兵站基地,又是公私经济生活的中心。[79]

“部”是候官的下一级组织,部之长称“候长”。属官有候史。劳干先生在《汉代兵制及汉简中的兵制》一文中指出:“候长在敦煌简所记是有秩,即其地位应等于县有秩即游缴啬夫。”

“隧”为部的下直单位。其长官是隧长。管辖戍卒,少则八、九人,多到三十余人不等。这是最基层的防御组织。

其二,边郡的屯兵系统,也就是通常说的将屯兵系统,它实际上是野战军在边郡的驻军。将屯兵的组织编制,当和我们前面所说的战时军事编制相同,即属部、曲编制。在部一级设校尉、司马、假司马;曲一级设军候、千人等。有人说“屯兵与屯田系统是一致的”这似乎不确。二者虽有联系,但更不可混同。

其三,边郡屯田兵系统。这在学者们的论著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意见很不统一。陈梦家先生在上具简表中,对屯田系统只笼统指出了“田官”二字,这显然不够。不过,他在《汉简缀述》的另一处,谈得比较具体。他认为边郡有专门的田农都尉主持的屯田系统,农都尉属于大司农;农都尉之下为田官,并据图示马田官资料写道:

此昭帝初以来的组织,长、丞以下有别田令史,各率田卒若干人,各领土地若干亩,各有兵器、钱器(即农具)之簿。“第四长官”、“第三丞官”与“候官”、“田官”之官,俱指机构而言。《汉书·百官公卿表》大司农下曰:“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六十五“官”之长、丞,犹汉简田官的长、丞。[80]

根据陈先生的这番论述,则屯田兵的组织系统是:大司农——农都尉——田官——别田令史——田卒长、丞。

但随着对屯田制度研究的逐渐深入,史学界许多同志发表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如徐乐尧、余贤杰在一篇文章中说:

在居延边塞专门领导屯田事宜的上有张掖农都尉、护田校尉、劝农掾等官属。下自候官一级起,另设田官系统,管理屯田工作,田(农)官的长官称农令、候农令,并有属吏丞与别田令史。田(农)长官下设农长,代田法在居延实行后,当有代田长,其地位相当于候望系统的部候长,农长下为亭长,乃屯田系统最基层的一级组织,设亭长主其事,农亭长与燧长级别一致。可见居延边塞的军屯有一套完整的组织领导系统。[81]

根据这个论述,则西北地区的屯田系统,大致可以表示如下:

图示

以上两种意见相比较,显然后者是对前说的补充和发展,因而后者也是一种符合实际的说法。[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