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武器装备费
2026年04月19日
(2)武器装备费
这是指武器装备的生产、保管和修缮费用。
秦汉时期的武器、军械、装备等,种类很多,产地也广。当时中央和各郡国都设有作坊和武库。政府每年用于武器装备的费用是很大的。如据《汉书·贡禹传》说:“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师古注曰:“三工官,谓少府之属官,考工室也,右工室也,东园匠也。”每工官费用以平均千六百万计,则考工室一年生产兵器的费用也就是千六百万。尚方、寺工、辑濯及郡国生产兵器的费用恐也不少。如韩延寿在东郡,“取官铜物,候月蚀铸作刀剑钩镡,放效尚方事……乃治饰车甲三百万以上”。[10]制作这么一大批数量的兵器,以每件兵器化费百钱计,就有三亿钱之多。这恐怕是数年乃至十余年的支出。但也可见费用之巨大了。再者,京师、郡国生产的兵器藏于“武库”,武库设武库令和专人保管。如此,武库的建造费、维修费以及兵器保管人员的费用支出也当不少。至于制造战车、战船和马政所需的费用,更是可想而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