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宫省设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五、宫省设官

如以宫省制度为基点,研究两汉职官设置,则当时官吏,约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在省中工作和经常住居省中、或虽不经常住居省中但其关系与省特别密切的官吏,可以叫做省官。第二类是设在省外宫内的官吏,可以叫做宫官。第三类是设在宫外的官吏,可以叫做外官。这三类官之间,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史记·曹相国世家》:“参子窋为中大夫,惠帝怪相国不治事,以为岂少朕与。乃谓窋曰,若归,试从容问而父曰,高帝新弃群臣,帝富于春秋,君为相日饮,无所请事,何以忧天下乎?然无言吾告若也。窋既洗沐归,间侍,自从其所谏参。参怒,而笞窋二百。曰,趣入侍,天下事非若所当言也”。

《汉书·严助传》:“严助,会稽吴人,严夫子子也,或言族家子也。郡举贤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繇是独擢助为中大夫。后得朱买臣,吾丘寿王、司马相如、主父偃、徐乐、严安、东方朔、梅皋、膠仓、终军、严葱奇等,并在左右。是时征伐四夷,开置边郡,军旅数发,内改制度,朝廷多事,娄举贤良文学之士。公孙弘起徒步数年至丞相,开东阁,延贤人与谋议,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上令助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诎。”关于“中外”师古注曰:“中谓天子之宾客,若严助之辈也。外谓公卿大夫也。”关于“数诎”师古注曰:“谓计议不如助等,每诎服也。”

同传:“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告急于汉。时武帝年未二十,以问太尉田蚡。蚡以为越人相攻击其常事,又数反覆,不足烦中国往救也,自秦时弃不属。于是助诘蚡曰,特患力不能救,德不能覆;诚能,何故弃之;且秦举咸阳而弃之,何但越也;今小国以穷困来告急,天子不振,尚安所诉,又何以子万国乎?上曰,太尉不足与计,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乃遣助以节发兵会稽”。关于“以问太尉田蚡”考证引《通鉴》考异曰:“是时蚡不为太尉,云太尉,误也。下云太尉不足与计,盖亦追呼其官,或亦误耳”。

《史记·平津侯(公孙弘)传》:“元朔三年,张欧免,以弘为御史大夫。是时通西南夷,东置沧海,北筑朔方之郡。弘数谏,以为罢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于是天子乃使朱买臣(时为中大夫,见《汉书·买臣传》。)等难弘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沧海,而专奉朔方。上乃许之”。关于“弘不得其一”注引《集解》载韦昭曰:“以弘之才,非不能得一也。以为不可,不敢逆上耳”。

对于以上引文,有两点应予说明。一颜师古注严传“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称,“中谓天子之宾客若严助之辈也,外谓公卿大夫也”。按严助当时是中大夫,中大夫是各种大夫当中的一种,颜氏在注的前一句既已承认中大夫严助之辈是“中”,下一句又将大夫列于公卿之后而谓之为“外”,自相矛盾,是错误的。而这一错误的来源,在于颜氏未能将大夫的性质弄清。因此注文下一句“大夫”两字,应当删去。二《通鉴》考异说在闽越举兵围东瓯时,田蚡不是太尉。按太尉本是汉世最高军事长官的称谓,在用兵之际,武帝召蚡询问,蚡是时虽未担任太尉一官,但武帝当时以晓知兵事之最高将领田蚡,似无问题。因此在这里不必在名义上过于认真。

按各种大夫是设在省外宫内的宫官(详另文),而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设在宫外的外官。参阅以上引文和我们的说明,可以看出两点。一是宫官与外官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外出入的关系。所以《严助传》在中大夫严助等与公卿大臣(事实上也就是丞相、御史大夫)辩论的时候,说“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而曹参在中大大曹窋出宫归相府谏己时说“趣入侍”。二是君主往往利用宫官与外官作斗争。因为宫官距离君主较近,在内;外官距离君主较远,在外;所以争论结果,外官经常被动,以至甘居下风。

上面说的是宫官与外官的关系,省官与宫官的关系又怎样呢?

《汉书·霍光传》:“时(光兄孙)霍山自若领尚书〔师古曰,自若,犹言如故也。〕,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群臣进见独往来,于是霍氏甚恶之。……(光妻)显及(光子)禹、(光兄孙)山、云自见日侵削,数相对涕泣自怨。山曰,今丞相用事,县官信之,尽变易大将军时法令,以公田赋与贫民,发扬大将军过失。又诸儒生多窭人子〔师古曰,窭,贫而无礼。〕,远客饥寒,喜妄说狂言,不避忌讳,大将军常仇之,今陛下好与诸儒生语,人人自使书对,事多言我家者。尝有上书言大将军时主弱臣强,专制擅权,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恐危宗庙,灾异数见,尽为是也。其言绝痛,山屏不奏其书。后上书者益黠,尽奏封事,辄使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益不信人”。

引文霍山说“辄使中书令出取之”,这个“出”究竟出到什么地方,文意不够明确。按汉世臣民上书君主,率由公车收受,然后由尚书平处奏请君主裁决。公车设在宫门,是君主的收发机关;尚书设在宫内,是君主的秘书机关。因此所谓“出取之”,可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出到尚书取之,一种是出到公车取之。因文中有“不关尚书”之语,似以出公车取之为近真。不过公车好,尚书也好,它们虽然有的设在宫门,有的设在宫内,却都设在省外(详《司马门》和《尚书》文)都是宫官,而中书令则是省官(详《汉魏中书》文)。因此省官与宫官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内外关系,所以霍山说“出取之”。此外还可看出君主又在利用省官与宫官作斗争,而宫官又处于无可奈何之困境。

因为省官、宫官与外官之间存在着一种出入内外的关系,又因为内官亲近容易得到君主信任。所以贪权好势的人,多以居内官为得志,向外迁为失意。政敌争斗,亦以将对方由内官排挤为外官作手段。君主则想利用内官,由宫外而宫内而省中,将权力向内集中。大臣却又维护外官,由省中而宫内而宫外,将权力向外争夺。现在来看一看历史事实!

《通鉴》卷八二晋武帝太康十年:“尚书令济北成侯荀勖卒。勖有才思,善伺人主意,以是能固其宠。久在中书,专管机事,及迁尚书,甚罔怅。人有贺之者,勖曰,夺我凤凰池,诸君何贺邪?”

中书是省官,尚书是宫官,这是贪权好势的人,由省官外迁宫官而表示不满的。这里要说明的是引文所讲的是晋事,因为晋制在某些地方是沿袭汉旧的,所以是完全可以用来解释汉制的。

《通鉴》卷七九晋武帝泰始八年:“(侍中贾充与侍中任恺不和,)充乃荐恺为吏部尚书,恺侍觐转希。充因与(中书监)荀勖、(越骑校尉)冯紞承间共谮之,恺由是得罪,废于家。”关于“恺侍觐转希”,注曰:“既不为侍中,则侍觐希矣”。

《通鉴》卷八一晋武帝太康二年:“中书监荀勖、侍中冯紞,以伐吴之谋深疾之(尚书张华,)……勖因而谮之。甲午,以华为都督幽州诸军事”。

按侍中是省官,尚书是宫官,都督是外官。这是政敌争斗,将对方由省官而宫官而外官,一步一步向外排挤,且有人因为被排挤而招致消沉的。(https://www.daowen.com)

《汉书·王莽传》:“莽即真,尤备大臣,抑夺下权。朝臣有言其过失者,辄拔擢。孔仁、赵博、费兴等,以敢击大臣,故见信任,择名官而居之。公卿入官,吏有常数,太傅平晏从吏过例,掖门仆射苛问不逊,戊曹士收系仆射〔注曰,应劭曰,莽自以土行,故使太傅置戊曹土;士,掾也。苏林曰,士者,曹掾属,公府诸曹次第之名也。师古日,应说是。〕莽大怒,使执法发车骑数百,围太傅府捕士,即时死。大司空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告以官名;亭长醉曰,宁有符传邪;士以马棰击亭长,亭长斩士亡;郡县逐之,家上书;莽曰,亭长奉公,勿逐;大司空邑斥士以谢〔刘攽曰,前云斩士,后云斥士,则非斩也,疑是斫字。〕。国将哀章颇不清,莽为置和叔〔师古曰,特为置此官。〕;勅曰,非但保国将闺门,当保亲属在西州者;诸公皆轻贱,而章尤甚”。

同传:“莽自见前颛权以得汉政,故务自㨫众事,有司受成苟免〔师古曰,莽事事自决,成熟乃以付吏,吏苟免罪责而已。〕。诸宝物名帑藏钱谷官,皆宦者领之。吏民上封事书,宦官左右开发,尚书不得知,其畏备臣下如此。又好变改制度,政令烦多,当奏行者,辄质问乃以从事,前后相乘,愦眊不泄。莽常御灯火,至明犹不能胜。尚书因是为奸,寝事,上书待报者,连年不得去”。

太傅、大司空、国将等诸公是外官,尚书是宫官,宦官左右是省官。通读引文,可见王莽不但不相信外官,并且不相信宫官,所以他凡事利用省官,甚至亲御灯火,自揽众事,从而把权力由外而内集中到自己手里。王莽不是两汉君主,但两汉君主在这一点上,走的是王莽道路,因此引文是完全可以说明汉事的。

君主向内集权,大臣却又向外争权。

《后汉书·窦武传》:“时国政多失,内官专宠,李膺、杜密等为党事考逮。永康元年武上疏谏曰,臣闻古之明君,必须贤佐以成政道。今台阁近臣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尚书朱寓、荀绲刘祐魏朗、刘矩、尹勋等,皆国之贞士,朝之良佐。尚书郎张陵、妫皓、苑康、杨乔、边韶、戴恢等,文质彬彬,明达国典。内外之职,群才并列。而陛下委任近习,专树饕餮。外典州郡,内干心膂。宜以次贬黜,案罪纠罚。抑夺宦官欺国之封,案其无状诬罔之罪。信任忠良,平决臧否。使邪正毁誉,各得其所。宝爱天官,惟善是授。如此咎徵可消,天应可待”。

内官近习指的是宦者,是省官;尚书令仆、尚书郎等是尚书官,是宫官。引文是要求君主废黜省官,信任宫官,从而将权力由省中而下放到省外宫内。

《后汉书·陈忠传》:“时三府任轻,机事专委尚书。而灾眚变咎,辄切免公台〔切,责也。〕。忠以为非国旧体,上疏谏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故三公称曰冢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为起。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臣忠心常独不安,是故临事战惧。不敢穴见有所兴造,又不敢希意同僚以谬平典。而谤讟日闻,罪足万死。近以地震策免司空陈褒,今者灾异复欲切让三公。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多咎丞相。使贲丽纳说(翟)方进,方进自引。卒不蒙上天之福,徒乖宋景之诚。故知是非之分,较然有归矣。又尚书决事,多违故典。罪法无例,诋欺为先。文惨言丑,有乖章宪。宜贵求其意,割而勿听。上顺国典,下防威福。置方员于规矩,审轻重于衡石。诚国家之典,万世之法也”。

《后汉书·吕强传》强上书曰:“旧典,选举委任三府。三府有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受试任用,责以成功。若无可察,然后付之尚书。尚书举劾,请下廷尉。覆案虚实,行其诛罚。今但任尚书,或复敕用。如是三公得免选举之负,尚书亦复不坐。责赏无归,岂肯空自苦劳乎”?

尚书是宫官,三公是外官。以上两段引文虽未清楚明白地要求君主将职权由宫官尚书手中,下放到外官三公手里。但细察文意,则陈忠认为三公见任太轻,吕强以为尚书被任太专。事实上都是想由宫内而宫外,将职权向外争夺。

必须指出,说两汉君主信任内官,将权力由外向内集中,也不是毫无例外的。

《汉书·贾谊传》:“文帝说之,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谦让未皇也。然诸法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谊任公卿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师古曰,绛、绛侯周勃也;灌,灌婴也;东阳侯,张相如也;冯敬时为御史大夫。〕。乃毁谊曰,雒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以谊为长沙王太傅。谊既以适去〔师古曰,适读曰谪。〕,意不自得。及度湘水,为赋以吊屈原”。

《汉书·霍光传》:“(领尚书事霍)山曰,今丞相用事,县官信之,尽变易大将军时法令,以公田赋与贫民,发扬大将军过失”。

太中大夫和领尚书事都是宫官,绛、灌、东阳侯、冯敬和丞相都是外官。文帝信绛、灌而驱贾谊,宣帝用丞相而抑霍山,这又是君主信任外官而疏远宫官了。不过,文帝时候汉世君主权力仍未高度集中,加上绛、灌之流多是开国勋旧,因此出现了这种以外官间宫官的特殊现象。至于宣帝信任丞相压制霍山,也是霍氏专权太甚,宣帝有意抑之的结果,从而也是非常现象。因此外官远于内官以及外官往往受制于内官的结论,决不因有此个别例外而变动。

《史记》、前后汉书叙述两汉职官时,皆先公后卿依次排列。并将其余低级官员,分别从属于诸卿之下。猛然一看,尊卑有序,秩次井然。惟究竟谁近谁远?谁在内谁在外?谁居咽喉之地?谁掌机要之权?从这些记述中,很难看得出来。从而这种办法所叙述的仅是僵尸,仅是躯壳,而未能从精神和实质上说明问题。如果把宫省制度以及省官、宫官与外官之间的内外关系搞清,即可帮助我们从精神和实质上去了解两汉职官的作用。即不怕地位再高,俸禄再多,只要是外官,就很有可能受制于内官。反之,不怕地位再低,俸禄再少,只要是内官,也就很有可能掣肘外官。这就是为什么司马迁做中书令就尊宠任职(见《汉书迁传》)石显做中书令就丞相、御史大夫皆阿附事显(见《汉书·王尊传》)以及东汉中常侍竟然能将这个封建王朝搞垮的原因。东汉太尉杨震不明此理,在他以一外官身分,与省官中常侍及帝乳母争权失败自杀时说什么:“吾蒙恩居上司(太尉),疾奸臣狡猾而不能诛,恶嬖女倾乱而不能禁,何面复见日月?”真是太书生气了啊!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