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太官经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七、太官经费

《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减太官、导官、尚方、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自非供陵庙,稻粱米不得导择,朝夕一肉饭而已。旧太官、汤官经用岁且二万万[经,常也。],太后敕止日杀,省珍费,自是裁数千万。及郡国所贡,皆减其过半。”《通鉴》卷四九关于此事注引《百官志》曰:“汤官丞主酒,属太官令。”

《太平御览》卷六二七赋敛引桓谭《新论》曰:“汉定以来,百姓赋敛一岁为四十余万万,吏俸用其半,余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少府所领园地作务之八(似应作入)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https://www.daowen.com)

将引文与前引《召信臣传》对阅,可见太官用度颇为可观,不仅总数岁达二万万,占国家总收入二十六分之一,且每一裁减皆多至数千万,统治阶级挥霍人民血汗,于此可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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