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诸传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其他诸传

《三国志·魏书·刘虞传》:“虞兄望之,有名于世。荆州牧刘表辟为从事,而其友二人皆以谗毁为表所诛。望之又以正谏不合,投传告归。”(事亦见《通鉴》卷六五汉献帝建安十三年。)

《太平御览》卷二六三别驾条引《豫章列士传》曰:“孔恂……为别驾,(与刺史不睦,)投传而去。”

《太平御览》卷五九四劾奏条引《晋书》曰:“刘毅以孝廉辟司隶都官从事,(与司隶不睦,)投传而去。”(事亦见同书卷二六五所引王隐《晋书》。)

引文这里“投传”,那里“投传”,投的究竟是什么传呢?

《三国志·吴书·吕范传》:“(孙)策定秣陵、曲阿,收笮融、刘繇余众,增范兵二千,骑五十匹。后领宛陵令,讨破丹阳贼,还吴迁都督。”注引《江表传》曰:“策从容独与范棋。范曰,今将军事业日大,士众日盛;范在远,闻纲纪犹有不整者,范愿暂领都督(鸿年按,这是总管内务的都督,与领兵出征的都督不同详另文。),佐将军部分之。策曰,子衡(范字),卿既士大夫,加手下已有大众,立功于外,岂宜复屈小职,知军中细事乎?范曰,不然。……策笑,无以答。范出,便释褠,著袴褶,执鞭诣阁下启事,自称领都督。策乃授传,委以众事。由是军中肃睦,威禁大行。”(https://www.daowen.com)

《太平御览》卷二六三别驾条引《王允别传》曰:“允仕郡,……太守王珠……收允欲杀之。刺史邓盛闻而驰传辟为别驾从事。”

《太平御览》卷五〇八逸民八条引皇甫士安《高士传》曰:“申屠蟠……步负其(王子居)丧至济阴,遇司隶从事于河巩之间,从事义之,为符传护送蟠,蟠不肯,投传于地而去。”

按孙策所授、邓盛所驰者,似现在之委令,所以刘望之等一旦与出令长官不睦,当然就投传而去了。至于司隶从事所为,则又类当今之护照。这些东西虽皆曰传,但与关传将传的性质则又不同,自为一物。此外汉世仍有传车、传舍等物,史家叙事,往往亦简称传。因此,传字虽然仅仅是一个字,但所指之物颇多,读史的人就不得不加以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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