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相济与边郡代管边外事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贫富相济与边郡代管边外事务

《后汉书·伏湛传》:“时彭宠反于渔阳,帝欲自征之。湛上疏谏曰,……渔阳以东,本备边塞,地接外虏,贡税微薄。安平之时,尚资内郡。况今荒耗,岂足先图!”

《通鉴》卷二〇汉武帝元鼎五年:“朔方郡新置,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注:“北地与朔方接境,时朔方新置郡,盖使北地并力以营筑亭徼也。”

同纪元封二年:“是时汉灭两越,平西南夷,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师古曰,地比,谓依其次第,自近及远。〕。”

《通鉴》卷二八汉元帝初元元年:“关东郡国大水,饥,或人相食,转旁郡钱谷以相救。”

总上可见,在中央领导与指令下,各郡有的以内济外,有的以富济饥,有的以老助新,总之郡与郡之间有一种相互救助的关系。查汉人虽然往往视郡如国,但汉郡毕竟不是各自独立的国,而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相互依赖的地方政区。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之间也就产生了上述种种关系。(https://www.daowen.com)

《三国志·魏书·夫馀传》:“汉时夫馀王葬用玉匣,常豫以付玄菟郡。王死,则迎取以葬。”

同书《高句丽传》:“汉时赐鼓吹技人,常从玄菟郡受朝服衣帻。……后稍骄恣,不复诣郡。于东界筑小城,置朝服衣帻其中,岁时来取之。今胡犹名此城为帻沟溇,沟溇者,句丽名城也。”

据此说明边郡还代管一些边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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