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治郡的约束和自由
《汉书·京房传》:“元帝于是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房自请愿无属刺史,得除用他郡人,自第吏千石以下,岁竟乘传奏事。天子许焉。”
《汉书·龚遂传》:“宣帝即位,勃海左右郡(乱),上以为勃海太守。……召见。……谓遂曰,勃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
《通鉴》卷二五汉宣帝地节四年:“令郡国岁上系囚以掠笞若庾死者,所坐县、名、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
按京房为太守请“无属刺史,”龚遂为太守请“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宣帝欲知郡国系囚掠笞庾死情况,乃令“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据此种种,是郡守治郡,就中央说,要受丞相、御史的考核;就地方说,要受刺史的监督。而丞相、御史、刺史据之以为考核监督准则的,又有一套所谓“文法”。是郡守治郡,是有一定约束的。这些约束,能不能解脱呢?
《汉书·萧育传》:“哀帝时南郡江中多盗贼,拜育为南郡太守。上以育耆旧名臣,乃以三公使车载育入殿中受策曰,南郡盗贼,群辈为害,朕甚忧之,以太守威信素著,故委南郡,太守之官,其于为民除害安元元而已,亡拘于小文。”
《汉书·郅都传》:“(都为中尉,逼死临江王,)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景帝乃使使即拜都为雁门太守,便道之官,得以便宜从事。”
《后汉书·史弼传》:“迁河东太守,被一切诏书。”
所谓“被一切诏书”也就是得“便宜从事”。将引文与前君主允许京房龚遂等请求对观,可见郡守治郡的约束,因为君主的特许,是可以解除的。(https://www.daowen.com)
在一般情况下,郡守治郡虽然存在着上述中央和地方的种种约束,但是郡守在处理郡政时,还是有相当大的自由和回旋余地的。更不说解除这些约束了。
《汉书·赵广汉传》:“迁颍川太守,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前二千石莫能禽制。广汉既至数月,诛原褚首恶,郡中震栗。先是颍川豪杰大姓相与为婚姻,吏俗朋党。广汉患之,厉使其中可用者,受记出有案问,既得罪名,行法罚之。广汉故漏泄其语,令相怨咎。又教吏为缿筒,及得投书,削其主名,而托以为豪杰大姓子弟所言。其后强宗大族家家结为仇雠,奸党散落,风俗大改,吏民相告讦。广汉得以为耳目,盗贼以故不发,发又辄得,一切治理,威名流闻。”
同书《韩延寿传》:“徙颍川(太守),颍川多豪强,难治,国家常为选良二千石。先是赵广汉为太守,患其俗多朋党,故构会吏民,令相告讦,一切以为聪明,颍川由是以为俗,民多怨仇。延寿欲更改之,教以礼让,恐百姓不从。乃历召郡中长老为乡里所信向者数十人,设酒具食,亲与相对,接以礼意,人人问以谣俗,民所疾苦,为陈和睦亲爱销除怨咎之路。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因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延寿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百姓遵用其教。”
《汉书·严延年传》:“(为郡守,)其治务在摧折豪强,扶助贫弱。贫弱虽陷法,曲文以出之。其豪桀侵小民者,以文内之。众人所谓当死者,一朝出之。所谓当生者,诡杀之。吏民莫能测其意深浅,战栗不敢犯禁。”
同书《宁成传》:“景帝时,(周阳)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修谨。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后汉书·廉范传》:“迁蜀郡太守,其俗尚文辩,好相持短长,范每厉以淳厚,不受偷薄之说。成都民物丰盛,邑宇逼侧,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毁削先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范字)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绔。”
《后汉书·第五伦传》:“拜会稽太守,……会稽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因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伦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作怖愚民,皆案论之;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民初恐惧,或祝诅妄言,伦案之愈急,后遂断绝,百姓以安。”
总上可见,太守爱宽即宽治,爱严即严治。赵广汉疾颍川“吏俗朋党,”就使之互相告讦。韩延寿以告讦不美,又教以和睦。严延年、周阳由生杀任意,廉叔度、第五伦改风易俗。所有这些都说明二汉郡守是一个有职有权的地方行政长官,他对于政治好坏的影响很大。所以汉宣帝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师古曰,谓郡守诸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