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奖励办法
《后汉书·祭彤传》:“为偃师长,……彤有权略,视事五岁,县无盗贼,课为第一,迁襄贲令。时天下郡国尚未悉平,襄贲盗贼白日公行。彤至诛破奸猾,殄其支党,数年襄贲政清。玺书勉励,增秩一等,赐缣百匹。”
《太平御览》卷二六八良令长下引《陈留风俗传》曰:“昭帝时蒙人焦贡为小黄令,路不拾遗,囹圄空虚。诏迁贡,百姓挥涕守阙求索还贡。天子听,增贡之秩千石。”
同书卷九七八瓜引《零陵先贤传》曰:“李融字元音,承阳人,固始侯相。……屡致祥瑞,甘瓜六子共茎。玺书慰劳,迁广汉太守。”(https://www.daowen.com)
据此,是两汉对于县令长,有玺书慰勉、增秩、赏赐以及迁升等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