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系官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传系官管

《汉书·王莽传》:“乘传使者经历郡国,日且十辈。仓无见谷以给。传车马不能足,赋取道中车马,取办于民。”师古曰:“于道中行者,即执取之,以充事也。”

《通鉴》卷一三汉文帝二年:“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注引师古曰:“遗留也;财与才同,才少也;太仆见在之马,今当减留,才足充事而已”。

《通鉴》卷二〇汉武帝元封二年:“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置新)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https://www.daowen.com)

读引文可见传是官办事业,车马由郡国供给。遇有“贤明”君主,为了减轻地方负担,间或亦把中央养马机关太仆的马赐为传马。新设边郡,因为情况特殊,新郡传车传马有时则由附近老郡代备。至于取办于民,不但不能说是正常现象,而且也是乱世败政。因为传是官办,所以传中工作人员,有的就被称为厩吏。《汉书·朱买臣传》:“长安厩吏乘驷马车来迎,买臣遂乘传去。”据此,是传厩似以县为单位,由县办理。因为传是官办事业,所以乘传也就需要一定手续和证件。《通鉴》卷一一汉高帝五年条注引《汉律》说:“诸当乘传及发驾置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参封之;参,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乘置、驰传五封之,两端各二中央一。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这就是乘传需要证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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