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因丧去官
《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九月丁丑诏曰:“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
同书《左雄传》雄上书陈事曰:“臣愚以为守相长吏惠和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
透过引文,可见汉人有因父母丧去官习惯。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呢?
《后汉书·皇甫嵩传》:“迁霸陵、临汾令,以父丧,遂去官。”
《三国志·魏书·桓阶传》:“除尚书郎,父丧还乡里。”
同书《裴潜传》:“入为尚书令,……丧父去官。”
据此,汉人确有父丧去官的。
《后汉书·鲁恭传》:“(中牟令)恭在事三年,……遭母丧去官。”
同书《鲍永传》:“迁扬州牧,……会遭母忧去官。”
同书《阴识传》:“迁侍中,以母忧辞归。”
同书《周举传》:“迁光禄勋,会遭母忧去职。”
同书《陈蕃传》:“除郎中,遭母忧,弃官行丧。”
同书《朱俊传》:“为光禄大夫,……以母丧去官。”
《三国志·魏书·刘馥传》:“子靖……为河南尹,……母丧去官。”
总上所说,汉人也确有母丧去官的,且官种极为复杂,上自中央诸官,下至州、郡、县吏皆有。
父母之外,有没有其他亲丧导致去官呢?
《后汉书·宋均传》:“调补辰阳长,……以祖母丧去官。”
同书《戴封传》:“后举孝廉,(任)光禄主事,遭伯父丧去官。”(https://www.daowen.com)
《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渑池令)逵以丧祖父去官。”
《太平御览》卷五一二伯叔条引张方贤《楚国先贤传》曰:“阴嵩……拜谒者,以叔父忧弃官。”
这是汉人因祖父母、伯叔父之丧而去官的。
《后汉书·韦义传》:“为广都长、甘陵陈二县令,……以兄顺丧去官。”
同书《谯玄传》:“迁太常丞,以弟服去职。”
同书《陈重传》:“当迁为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
这是汉人因兄弟姊妹丧去官的。
《后汉书·延笃传》:“为平阳侯相,以师丧弃官奔赴。”
同书《童恢传》:“(弟翊)除须昌长,……闻举将(指过去曾举荐过自己的人)丧,弃官归。”
这又是汉人因老师和举将丧去官的。
上面所说都是在职官员因丧去官的。此外
《后汉书·郑玄传》:“灵帝末,……后将军袁隗表为侍中,以父丧不行。”
同书《崔实传》:“拜辽东太守,行道,母刘氏病卒,上书求归葬,行丧。服竟,召拜尚书。”
《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曰:“黄朗……迁长安令,会母丧不赴。”
这又是拜官之初和赴任途中,因丧而根本不到官的。
总上所说,可见汉人因丧去官或不到官的事例很多,至于为那些亲丧去官或不到官,则范围亦广,就中有父母、祖父母、伯叔、兄弟、姊妹以及老师和举将等等。其中又以父母丧最为正当原因。在其他亲丧不得去官的场合,而父母丧仍可去官。
按因丧去官一事,与服丧制度有关。汉世服丧制度,《陔余丛考》及《二十二史劄记》均有专文论述,兹不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