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省的变化及其特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 门下省的变化及其特点

(一)从侍中曹到侍中寺

侍中之名起于秦,两汉时加官,秩比二千石,掌乘舆和御服器,以至“亵器虎子(尿壶)之属”,连知名学者能为君主执唾壶(痰盂)也以为是一种光荣。[134]由于长期侍从左右,东汉时,也“出宣帝命,入备顾问”,[135]其地位在尚书令、仆之下,列曹尚书之上。[136]逐渐重视人选,据说当时的侍中“皆旧儒高德,学识渊懿,仰瞻俯视,切问近对”[137]的人物。献帝时,侍中定正员,与黄门侍郎皆置6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138]。当然,这些出入禁中,“省尚书事”的侍中,大概正是曹操置于汉献帝身边的耳目。

《唐六典》卷8《门下省·侍中》注称,秦汉时期,有侍中曹,无台省之号。魏文帝即位,沿袭汉制,置侍中曹;又合并散骑、中常侍二职,用士人,称为散骑常侍,[139]置属员给事中,为散骑曹。两曹并置,其职责主要还是侍从君王;因地处亲近,也兼有“拾遗补缺”等规谏之责。当时,尚书台权总军国,事繁且杂,君主无法事事躬亲,因此,侍中、散骑二曹长官侍中、黄门侍郎,散骑常侍、侍郎“共同平尚书奏事”。明帝时,华表为散骑侍郎,“时同僚诸郎共平尚书事。年少,并兼厉锋气,要召名誉。尚书事至,或有不便,故遗漏不视”,等传书的人走了之后,“即入深文论驳”。华表不同,“事来有不便,辄与尚书共论,尽其意;主者固执,不得已,然后共奏议”。因此,受到司空陈群等人的称赞。[140]说明侍中、散骑曹诸郎“共平尚书事”,就是具有对尚书章奏的内容认为不合时宜者,可以“论驳”,不通过这一环节,尚书奏事不能上呈。司马氏专权后,嘉平六年(公元254年),改侍中曹为侍中寺,[141]其长官是侍中和给事黄门侍郎,由他们“俱管门下众事”,[142]则散骑此时亦当文属侍中寺。侍中以侍从君王获荣宠,“戴蝉珥珰,朱衣皓带,入侍帷幄,出拥华盖”,[143]但品秩仍未见提高,汉时位在尚书令仆之下,列曹尚书之上,而此时例“迁列曹尚书,美迁中领、护,吏部尚书”。[144]因此,有时仍不免有“执虎子之嘲”。[145]

(二)晋置门下省,南北朝相沿袭

晋改侍中寺为门下省,侍中、给事黄门侍郎为正副长官。散骑虽别为一省,仍文属于门下。同时机构官员也迅速增加。除了原有的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和给事中外,又增了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通直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和“奉朝请”。其中,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和“奉朝请”都是没有员额限制的,他们都属散骑省。

西晋颇重门下、散骑之选。泰始二年(公元266年)二月庚午,武帝诏称,古之百官,“保氏特以谏诤为职,今之侍中、常侍实处此位。择其能正色弼违,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选”。[146]这是一个信号,在门下“平尚书事”的后面,又加上了一条谏诤权,就在泰始年间(公元265~274年),华峤拜授散骑常侍,《华峤集》载武帝诏书说:“散骑以从容侍从,承答顾问为职;又掌赞诏命,平处文籍,故前世多忝用言语文学之才。议郎华峤有议论著作之才,其以峤为散骑常侍,兼与中书,共参著作事。[147]”从诏书来看,“从容侍从,承答顾问”(可能包括稍加扩延的所谓“谏诤权”)是散骑的主职;而“掌赞诏命,平处文籍”(包括和门下省长官“共平尚书事”)则是兼职。但是,“平处文籍”、“共参著作事”,又与撰著和整理文籍有关。西晋初,并秘书入中书省,其秘书、著作二局未废而文属中书。中书参著作是其兼职,而散骑也常与中书“共参著作事”,则可能出自传统。早在魏文帝黄初(公元221~226年)中,刘劭为散骑侍郎,就曾经“受诏集五经群书,以类相从,作《皇览》”。[148]前引拜华峤的诏书也说过,“前世多忝用言语文学之才”。就是这位华峤,在元康(公元291~299年)初,以“博闻多识,属书典实,有良史之志”而转任秘书监时,[149]仍“加散骑常侍,班同中书,寺为内台”,这种做法既表示受君主重视,又带有符合传统的意义,大概只有以这样的身份,才能够把“中书、散骑、著作及治礼音律、天文数术、南台文章、门下撰集,皆统典之”。[150]总之,“散骑”自曹魏初年建立开始,就与整理档案文书、文章典籍有关,这一传统大概也正是它与“侍中”的差别所在。

这一差别,历东晋100多年反复之后,又有了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下面将分门下、散骑两省来叙述。

首先门下省“省尚书事”和“谏诤权”的发展。成帝即位(公元326年),年幼,以庾冰辅政。庾冰认为“沙门应致敬王者”,而尚书令何充、尚书仆射诸葛恢等上奏“不应敬礼”。当时“官议悉同充等”,而“门下承(庾)冰旨为驳”。[151]这是下驳奏议。简文帝临终(公元372年七月),“诏大司马(桓)温依周公居摄故事”,时王坦之为侍中,“自持诏入,于帝前毁之。帝曰:‘天下,傥来之运,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专之!’帝乃使坦之改诏焉”。[152]矛头虽指桓温,却是一次很尖锐的上驳诏命的实例。“省尚书事”到下驳奏议,“谏诤权”到“上驳诏命”,这都是很重大的权力发展,尤其是后者。

陈仲安等曾根据现存国内的《文馆词林》残本,列出可以说明侍中(门下)权力发展的表格,我们截取其中有关魏晋南北朝部分抄录于下:

图示

上表中,除北周仿古行《周礼》重新使用“制诰”、甚至“王若曰”起首外,魏晋用“制诰”,刘宋北魏后用“门下”,而东晋两种格式并行,明显地处于交替时期。汉时,制书首称“制诏三公”,从汉经曹魏至西晋不变;东晋在沿用的同时,创“门下”起首的新格式,说明制书格式在东晋发生了变化,其变化的原因在于制书下达正式规定要通过门下省。这就进一步证明,到东晋时期,门下省的“谏诤权”发展到“上驳诏命”,已经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一种制度的产物。[153]

其次,我们再看发生在散骑省的变化。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说明:

1.草拟诏命权的得和失(https://www.daowen.com)

《唐六典》卷9“中书令”注称,晋“中兴之后,以中书久(似为“之”之讹)任,并入散骑省,后复置之”。《通典》卷21“散骑常侍”也说,东晋时,“以中书职入散骑省,故散骑亦掌表诏”。《唐六典》卷8“左散骑常侍”注说得更为明白:“东晋并中书入散骑省。故庾亮让中书笺曰:‘方今并省,不宜多官。往以中书事并附散骑,此事宜也。方今喉舌之要,则任在门下;章表诏命,则取之散骑,复无事复立中书也。’”庾亮死于成帝咸康六年(公元340年)。明帝即位(公元323年)时,以为中书监,亮上表辞让。亮为皇后之兄,今《晋书》卷73本传所载让表主要是强调“臣统中书,则示天下以私”,实担心给近在姑孰的权臣以借口。[154]而“方今并省,不宜多官”,确实是面临的事实。前引太宁三年(公元325年)明帝诏,将前相国掾、主簿之类“从容闲豫”辈,补大县以治民,[155] “出纳书命”的中书舍人(原相府舍人)刘超,在此之前(约在元帝太兴中)就已补为句容令。[156]因此,省中书入散骑应在元帝大兴(公元318~321年)、永昌(公元322年)间。此后不久,草拟诏命的权力又回归中书。到孝武帝时建立“西省”值班制度,西省郎除中书侍郎外,也有门下省的黄门侍郎和散骑省的散骑侍郎,这大概是中书并于散骑,“散骑亦掌表诏”的尾巴。

2.失“平章尚书奏事”权,得撰写国史权

曹魏、西晋时期,散骑常侍、侍郎和侍中、黄门侍郎“共平章尚书奏事”,东晋时,在并中书入散骑的同时,罢散骑平尚书奏事权,后来不见恢复这一权力。[157]但《隋书》卷26《百官志》上称,梁集书省“省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驳”。集书省的前身是散骑省,这种对尚书奏事的“省驳权”,大概也是魏晋散骑“平章尚书奏事”的尾巴。庾阐平苏峻之乱有功,拜彭城内史,寻召为散骑侍郎。[158]《晋中兴书》称:“庾阐,字仲初,有文章才义,谈者以为宜综国史,于是召为散骑常侍。”[159]把一位“宜综国史”的学者,召为“散骑常侍”,而不让他人秘书省的著作局,说明散骑省又具有撰写国史的职能。总之,东晋时期的散骑省人员庞杂,领有六散骑,还有不限编制的“奉朝请”,既有名儒学者,更多的是“帝室茂亲”、“贵游子弟”;[160]时而并入中书,时而入值“西省”,时而不省尚书奏事,时而“随事为驳”,时而入侍左右,时而撰写国史,职能无定。对多数人来说,这里日益成为冗闲官员的集中处,势必权望渐衰。与掌封驳大权、居喉舌重任的门下省,是不可同日而语了。此后散骑省改称集书省,下节专叙,不再在此赘及。

南朝宋、齐同制,沿袭东晋,门下省置侍中4人,给事黄门侍郎4人。侍中为加官者不入此数,秩比二千石;黄门侍郎六百石。时,九卿地位卑落,职权日衰,原卫尉所属公车令(即秦司马令),少府所属太医、太官令、丞,太仆所属骅骝厩丞(西汉为龙马长、东汉为未央厩令),此时,均转隶侍中,[161]门下作为君主的侍从官,又增加了从侍卫、车马、医药到膳食方面的实权,权力更大,与君主的关系更为密切亲近了。

刘宋、萧齐,出身寒庶的中书舍人用事,并受君主信任,没有什么封驳可言。门下省充分发挥陪奉君主的侍从官方面的职能。刘宋文帝元嘉(公元424~452年)中,王华、王昙首、刘湛、殷景仁4人,同时为侍中,居门下,“皆以风力局干,冠冕一时,同升之美,近代莫及”,[162]这些出身名门的美男子,职“掌奏事,直侍左右”,[163]天天陪伴君主,“情任亲密”。王华等人常与文帝“接膝共语,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语毕,复手插之”。[164]宋孝武帝刘骏公开挑选侍中,“并以风貌”;以王彧、谢庄为一双;阮韬、何偃为一双,“常充兼假”。[165]完全是两对男妾,哪里是什么侍从官。何偃“任遇甚隆”,[166]曾陪孝武帝赴南郊,“銮辂过白门阃,偃将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167]本来是侍中侍从皇帝,现在孝武说成是皇帝侍从侍中,这种关系倒置,并不是把侍中当成重臣,只不过是一种高级男宠。何偃正是凭借宠幸的特殊身份,借用皇权,排斥异己。孝建元年(公元454年),萧惠开为黄门侍郎,与侍中何偃为“争积射将军徐冲之事”,意见相左,“惠开不为之屈,偃怒,使门下推弹之”,惠开被迫上表辞职,[168]这是门下省内部的事。孝建三年,王僧达拜太常,心中不满,上表求解职,表词带点情绪。孝武帝“诏付门下。侍中何偃以其辞不逊,启付南台”,免官。[169]这是奉意旨,弹劾九卿。这些都不是证明侍中有多大的弹劾权,只是说明他们是高级恩幸。恩宠如此,所以萧齐时直呼侍中为“门下”,黄门侍郎为“小门下”。[170]

萧齐制同刘宋,但也稍有改变。“齐氏以(侍中)功高者一人为祭酒,掌诏令机密。”[171]其选任侍中,稍有改变。永明(公元483~493年)后期,江斅以侍中转都官尚书,武帝萧赜的理由是:“斅常启吾,为其鼻中恶。今既以何胤、王莹还门下,故有此回换。”[172]明帝建武(公元494~497年)中,准备以陆慧晓为侍中,“以形短小,乃止”。[173]但“齐世朝会,多以美姿容者兼(侍中)官”。[174]鼻有恶臭或身材短小,不宜于做侍从官,似乎并不过分;而朝会时,临时以他官又具姿容者兼职以为侍从,也是一种办法。总之,萧齐在这方面,比之刘宋、尤其是宋孝武帝来说,显然是有所前进的。

萧梁仍于门下省置侍中、黄门侍郎各4人。后行18班制,侍中为12班,黄门侍郎10班。门下省“掌侍从左右,傧相威仪,尽规献纳,纠正违阙,监合尝御药,封玺书”,仍然是君王的侍从长。侍中高功且在职1年者,诏加祭酒,与侍郎高功者1人,“对掌禁令”。门下省又统公车、太官、太医等令和骅骝廐丞。[175]陈袭梁制,除改职官九品为18班制,品多为卑改为班高贵显外,梁、陈与宋、齐制度略同。

梁、陈以中书舍人掌草拟诏命,用士人;以士人为门下侍中、侍郎,掌封驳。情况与两晋虽不尽同,士人“典掌机要”的实质是没有什么根本差别的。严格地说,所谓“寒人掌机要”似乎仅限于南朝的宋、齐两代。

(三)北朝门下省地位较南朝为重

北魏前期,也置门下省和侍中等官,其详情当在第四章第六节叙述,在此不赘。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公元491年)定制,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4员。[176]前《职令》,侍中为从一品中,[177]黄门侍郎,正三品中。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十二月,“依魏晋旧事”,降“侍中、黄门秩”。[178]因此,后《职令》侍中为正三品;而黄门侍郎却为正四品上阶,较魏晋“秩六百石,品第五”上升,此当为太和十八年后至景明(公元500~503年)间有所变化。宣武帝时(公元500~515年),裴植为度支尚书,上表诋毁胡夷,“侍中于忠、黄门元昭(均为鲜卑显贵)览之切齿,寝而不奏”。[179]这是门下行使封驳权之一种,即认为奏疏内容不当,扣留不予上奏。景明二年(公元501年),源思礼为尚书左仆射,上奏与诏命相左,“门下以成式既班,驳奏不许”。[180]门下省出纳诏命,又有“封驳权”,并发展到直接干预政务。延昌四年(公元515年)正月,孝明帝即位,元雍以太保,领太尉,加侍中,入居西柏堂,“谘决大事”,[181]或称之为“决庶政”,[182]即直接干预政务。元雍后上奏称:“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而臣出君行,不以悛意。”“深知不可,不能禁制。”[183]所谓“臣出君行”,是指本末倒置,虽有夸大,却反映门下权力之大。北魏后期,王遵业、袁翻、王诵“并领黄门郎,号日‘三哲’。时政归门下,世谓侍中、黄门为‘小宰相’”。[184]实在是事出有因。

北齐门下省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6人,“掌献纳、谏正及司进御之职”,也就是说门下的正职是“掌献纳、谏正”,而副职是“司进御”。属官有录事4人,通事令史、主事令史各8人。又统领6局。①左右局:置左右各2人,“掌知朱华阁内诸事”,左右直长4人;②尚食局:典御2人,“总知御膳事”,丞、监各4人;③尚药局:典御及丞各2人,“总知御药事”,侍御师、尚药监各4人;④主衣局:都统、子统各2人,“掌御衣服玩弄事”;⑤斋帅局:斋帅4人,“掌铺设洒扫事”;⑥殿中局:殿中监4人,“掌驾前奏引行事,制请修补。东耕则进耒耜”,[185]具体帮助皇帝,表示最高统治者也带头进行农耕。“司进御”的副职是具体的,也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封驳之权则主要在于侍中自己行使。祖珽求为领军,“后主许之”,但是根据制度,“诏须复奏,取侍中斛律孝卿署名”,孝卿不同意,密结高元海等抗诏。[186]说明北齐侍中,按制度“诏须复奏”,是可以上抗诏命的。所以,邢子才在《为彭城王韶让侍中表》说:“貂鼹映首,日月在躬,冠盖庶僚,跨蹑多士”,“何悟天情方眷,复延今宠,遂总录百揆,寅亮万机,文昌治本,得失所系。”[187]当然,在齐后主时,有陈德信等人,都是些“肆其奸佞,败政虐民”之徒,“带侍中、中侍中”之号者有数十人之多,[188]此或系加官,故有此等淫滥。

北周天官府,置御伯中大夫、下大夫各2员。中大夫掌出入侍从,君主出,中大夫侍于左右;大祭祀,盥洗则授巾。下大夫为中大夫的副职。武帝时,改“御伯”为“纳言”。纳言中大夫、下夫夫,即侍中、黄门侍郎之职。宣帝末,又置侍中,以为加官。[189]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