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国际购物中心的体制和法律保障
(1)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海南实际的海关管理体制。借鉴香港经验,在海南实行离境旅客“岛内付款提货,海关离境验放”的通关方式。强化海关对免税品离岛的管理职责,完善外籍旅客和国内旅客携带免税商品离岛的监督制度和进口免税商品的口岸管理和通关制度。
——参照香港经验,建立日用消费品免税区海关管理体制。
日用消费品免税地区具有部分“境内关外”的性质。由于免税日用消费品在岛内可以自由流通,游客、居民皆可自由购买,国内游客和本岛居民在离岛进入本国其他地区时,视同“离境”处理,对人员和货物进行海关监管,即对人员离岛进入内地地区需要通关检查。
日用消费品免税区又不完全同于自由港区或出口加工区“境内关外”的做法。由于免税范围严格限于最终消费品,不涉及中间产品或生产资料,不在岛上加工,直接进入销售环节,因而不是全封闭式的海关管理区。
——强化海关对免税品离岛的管理职责。除了人员出入境、一般性的进出口货物通关管理、征(关)税、打击走私贩毒和保障知识产权等职责外,日用消费品免税区的海关将新增两项具体管理职责:一是对免税商品进入内地地区进行监管,对离境(或视同离境,航班在国内其他地区经停、转飞,游客不出机场的情况下)的免税商品采取豁免、通关不受限制。二是对免税目录内的进口日用消费品设置专门的口岸和通关监管制度,防止非免税商品冒充免税商品。
——对外籍旅客和国内旅客携带免税商品离岛的监管制度。对离岛、离境游客皆采取“区内付款提货,海关离岛验放”的方式,即国内外游客凭身份证(或护照)在岛内购买免税商品,离岛时海关检验放行。所有商品销售记录与海关联网,24小时内数据汇总并进入海关数据库
对本国居民离岛购买的免税商品采取抽样验放,提高通关效率,同时对超出免税范围的行为处以高出所购商品金额数倍的罚款;对外籍旅客购买携带进入内地(不包括航班经停、转飞、不出机场的情况)的免税商品超出规定范围的给予罚款。
——对进口免税日用消费品的口岸管理和通关制度。推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通关效率。厂商提前通过电子报关系统向日用消费品免税区的海关提供保单申请核准,海关通过事前的文件审核和抽样方式进行货物查验。
推出“预约通关”、“加急通关”、“无假日通关”等24小时通关制度。地方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强协作,建立完善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认证资质、快速通关制度和海关“绿色通道”制度。
专栏4.4 香港海关职责与通关管理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也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之一。所以海关的职责除了口岸通关监管之外,还包括打击走私贩毒、保障知识产权。从进出口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香港海关都有一套完整的监管程序。香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单独关税区,不受内地海关总署的管辖,而为了保障执法的顺利进行,海关工作人员被法律赋予了和警察一样的权力。
1.海关基本职责
(1)进口及出口清关;
(2)进口及出口报关;
(3)征税;(https://www.daowen.com)
(4)受理牌照及许可证之申请;
(5)保障消费者权益及执行相关法例;
(6)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及执行相关法例;
(7)毒品管制。
2.审单与查验
面对庞大的业务量,为了维持高效率的通关服务,香港海关一方面应用风险管理及情报主导的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查验,另一方面改进服务模式以便利商贸物流。香港海关通过文证检查(例如舱单),必要时进行货物检查,实施进出口货物管制。货物检查以抽样形式进行。抽选之货物将被拘留,并由海关关员进行货物检查。
(1)进口。倘若一批货物被香港海关抽选作货物检查,进口商及其代表可向船务公司、航空公司及运输商查询有关通关程序的资料或根据进口形式向香港海关办事处查询。
(2)出口。倘若一批货物被香港海关抽选作货物检查,通常检查会在出口商或其代表、货车司机或有关船务公司、航空公司及运输商的代表面前进行;如有任何查询,可根据出口形式致电香港海关办事处。
表4.7 欧盟和冲绳岛、济州岛海关管理模式

(2)建立严格、规范的免税商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制度。实行质量与价格公示制度,建立产品质量管理监督体系。从提高国际旅游岛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出发,对岛内免税商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完善免税商品质量监督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技术标准,对免税产品的质量和企业保证产品质量所具备的条件进行严格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质量信用低下的产品,实施市场退出机制。
——建立质量公示制度。对免税产品进行专项抽检,并采取随查随报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公布质量好的企业名单,曝光质量差的企业及产品名单,为消费者和用户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引导消费。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品质量管理监督体系。推行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的国际标准认证管理体系,如ISO9000、ISO14000、QS9000、SA8000、OHSAS18000、HACCP、TL9000、ISO/TS16949、EN46000等。
(3)运用特区立法权,为建设海南国际购物中心提供法制保障。借鉴国际经验,出台《海南国际购物中心总体发展规划》、《海南省购物场所和免税品管理办法》、《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