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的特征
相对于其他级别的地方政府来说,作为面对广大农村地区、面对农民的中国基层政府,县级政府和县级财政有着自己的特征,和其他级别的地方政府有着一定的差异。
(一)县级政府和县级财政“农政”的特征
作为国家行政体系基础环节的县级政府,除了服务一部分城市人口外,主要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人口,到目前为止,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农村地域广阔,事务繁杂,无论从人口规模,还是从地域空间来看,县比任何其他级别的政府都承担着更重的农政任务。正如国内著名学者徐勇所说:县既是城市的“尾”,又是农村的“头”,是中国城市与农村、农业与工商业、市民与农民的分界线[5]。虽然,乡镇政府是直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一级政权组织,比县级政府的服务范围要小,服务对象更加集中,但相对于乡镇政府来说,县级政府的结构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乡镇政府对于县级政府具有很强的依赖性;相对于省、市政府来说,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县政府的基本职能,因此,县级政府与“三农”关系最密切。(https://www.daowen.com)
(二)县级政府涵盖性、衔接性、综合性、独立性的特征
县级政府在整个国家行政体系中是承上启下、连结城乡、沟通“条块”的重要枢纽。它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条块”的结合部、“农政”与“市政”的结合部,因此也就体现出其功能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很大的涵盖性、明显的衔接性、较强的综合性及相当的独立性等[6]。此外,县级政府是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贯彻执行一系列政策的末端,因此对上级政府推行政策的执行或调整,甚至变通,也特别容易发生在这一级行政单位中,最容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状况。县级政府及其下属的相关机构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最先触及基层社会的各种反应,面对的事务最为庞杂,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冲突也很大,需要县级政府自身独立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