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文化产业的构成

二、 体育文化产业的构成

体育文化产业主要由以下七部分构成:

(1)竞技运动观赏服务业:指以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竞技科技人员和赛事管理者等为生产者,以运动场地、各类运动设备、测量仪器等为投入品,生产可供人们观赏的各类人体运动的动作组合产品的生产部门集合。

(2)体育健身娱乐业:指以强身健体或休闲娱乐功效的项目为内容,向人们提供指导性的完善体能服务或运动娱乐服务的经济活动总和。

(3)体育传媒业:指以体育新闻、体育影视、体育信息等为主要内容,以互联网、报刊、电视、电影、手机等为主要媒介,向人们提供体育信息或娱乐服务的经济活动总和。

(4)体育用品业:指从事体育器材、体育服装等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等经济活动的总和。

(5)体育场馆业:指从事体育场馆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等经济活动的总和。

(6)体育旅游业:指从事体育旅游产品开发、设计及运营等经济活动的总和。

(7)体育彩票业:指从事体育彩票设计、销售等经济活动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