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体育组织制度及其特征

二、 德国的体育组织制度及其特征

德国是典型的社会主导型体制,以“俱乐部体制”为基础,体育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如体育类协会和俱乐部来承担。在这种体制下,德国体育事业的各个方面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得到了均衡发展,是名副其实的“体育强国”。德国体育体制的成功经验包括四个方面:①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职能分工明确,国家层面、联邦州层面和地区层面的(体育)主管部门分别关注(负责)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场馆建设方面的工作,使体育事业的各个方面得到平衡发展。②大力发展体育俱乐部,以体育俱乐部为基础,全面促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开展。③联赛体系高度完善,通过职业联赛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和体育产业发展,通过业余联赛促进群众体育的开展。④政府投入修建体育场馆设施,作为公共福利事业交给俱乐部或学校使用,同时向大众体育俱乐部开放学校场馆,合理利用体育资源。

德国管理体育的社会机构主要有德国体育联合会、德国奥委会、德国青年体育会和德国体育促进基金会。体育俱乐部是德国体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德国国民从事体育活动的载体。德国体育俱乐部数量多、规模小,全国共有7.8万个体育俱乐部。德国的体育俱乐部过去具有非营利的性质,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私人俱乐部大量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非营利性”。它有利于减少政府的体育开支,并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市场。政府通过对体育组织的财政拨款,用经济手段影响体育组织,贯彻政府的意图。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对体育的拨款一直稳定在65亿马克左右。特别是在竞技体育方面,德国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使竞技体育出现“政府操纵”的趋势,如果体育组织不贯彻政府的意图,政府则有权取消该体育组织的财政拨款。社会主导,配合以市场经济运作,使得德国体育俱乐部良性发展。如在2021—2022赛季期间,德国有超过36.4万人在足协旗下各州足协注册为球员(包括男足和女足),创造近6年新高。至此,德国足协已有超过220万的注册球员。此外,德国还有5.02万名注册裁判,12.8万支注册球队,2.43万家注册俱乐部,总人数超过71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