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学校体育由中央的文部省和地方的都、道、府、县等教育委员会直接管理,而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主要由全日本体联和奥委会来管理,政府对这部分采取民办官助的间接管理方式。日本政府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如日本《体育运动振兴法》规定:“地方公共团体设置的供一般使用的体育场馆、游泳池和其他政令所规定的体育运动设施所需修建经费的三分之一,都、道、府、县为培养提高体育运动指导人员水平而举办讲习活动所需经费的二分之一均由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