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FARA)数据及其研究价值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Foreign Agent Registration Act,缩写为FARA)是一部对代表国际客户在美进行公关活动予以管理的美国法案。1938年,美国国会颁布了该法案,规定为外国客户(外国政府、政党、个人、协会或美国以外的组织等)工作的公共关系机构必须向司法部下属的外国代理人登记处提交合同信息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国别、服务的公共关系机构、在美国进行的主要活动等。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NSD)反情报和出口控制科(CES)的FARA部门负责FARA的管理和执行。FARA旨在协助美国政府掌握、评估他国主体在美代理人的活动及性质。 [16]
从研究的角度看,因为FARA登记的强制性,FARA的备案信息提供了较为完整的他国在美公共关系和公共外交活动的记录,成为考察外国和外地区主体在美活动的重要数据来源,受到国际公共关系和公共外交研究者的关注。J. B.曼海姆(J. B. M anheim)在其著作《战略性公共外交与美国外交政策》中运用1987年FARA的登记记录,对国际公共关系和公共外交活动的模式和趋势予以了分析。 [17]苏珊·李(Suman Lee)则基于2002年的FARA报告,考察他国和其他地区在美国际公共关系及公共外交活动,发现商业组织和他国中央政府是美国国际公共关系和公共外交的主要客户,会见政府官员和国会领导人是主要的活动类型,经济目的构成了主要动机。研究还整理了对美国际公共关系和公共外交活跃的国家和地区,发现与美国有着紧密政治和经济联系的国家更有可能在美国从事公共关系活动。 [18]除对FARA年度报告的分析外,也有学者运用FARA登记的历史资料对单一国家的对美活动予以分析,如玛丽莎·约翰逊(M. Johnson)追踪了50年来墨西哥在FARA的登记记录,认为公共关系人员的角色已经从技术人员转变为管理人员,并且随着墨西哥更多地关注商业发展,其国际公共关系在美国东北部变得越来越集中。 [19]
张巨岩将FARA的数据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对美公共关系努力程度的指标,研究一个国家在沃勒斯坦世界体系理论中的地位与其在美国的公共关系努力程度之间的关系。据此研究,世界体系中等级越低的国家与美国交流的努力越少,半边缘国家雇佣美国公关公司的可能性更大,其次是核心国家和边缘国家。研究还发现,美国报纸更多地使用来自半边缘国家的新闻稿,而不是核心国家和边缘国家,并推测此种模式与他国在美公共关系投入存在关联。 [20]
王秀丽与休梅克(Pamela J. Shoemaker)在美国对华民意的研究中,也将FARA登记的中国与美国签订的公关合同数量作为衡量中国对美公共关系努力程度的参考,研究发现签订公共关系合同的数量与美国媒体涉华正面报道的增加有关。 [21](https://www.daowen.com)
相较而言,国内学界对FARA登记数据本身的挖掘和阐释还显得不够充分,中国对美国际公共关系与公共外交的发展概况及历史线索不甚清晰,基于登记数据的中国对美活动的系统国别研究暂付阙如。本研究即以此为出发点,梳理中美建交后中国对美国际公共关系及公共外交活动的主体及活跃度的变化,结合国际形势、外交政策与双边关系、行业变动等诸因素,对变化的原因及意义予以分析。
研究采取内容分析方法,以《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数据库中国际客户所属国为中国的登记案例为目标总体,选取197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中美建交40年间所有登记案例为研究对象。
经检索发现,中国境内主体在FARA登记合同157份,其中涉及的登记主体共有79个,总共雇用了126家美国公关公司代表中方在美进行公共关系和公共外交的策划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