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数量及阶段变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主体数量及阶段变化

建交以来在FARA登记的中国对美国际公共关系及公共外交活动的委托主体共有79家,表2显示了三个阶段开始活动的主体数量。

表2 阶段新增委托主体

图示

从登记主体数量方面来看,1979—1989年,新增委托主体23家,年平均2.10家;1990—2016年,新增委托主体41家,年平均1.52家,2017—2019年新增15家,三年年平均增长5家。从登记主体的增长情况看,也体现出与合同数量增长相同的趋势。(https://www.daowen.com)

在FARA登记中,登记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的主体有15家,占比19%(见表3)。登记次数三次的主体有24家,占比30.4%。仅有一次登记的主体40家,占比50.6%。可见相对活跃的委托主体占比可达近一半,而另外半数委托主体的活动频度不高。

表3 中国对美公共外交活跃主体排名

图示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合同数居前的委托主体,也体现出连续性的缺乏。在合同数超过3起的15家主体中,有6家的合同活动时间跨度在1年以内,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登记的7个项目均在2005年至2006年间。对拥有超过两个登记项目的40家委托主体的项目时间跨度进行分析,发现所有登记项目均在一年内的有16家,占比41.03%,两年内的5家,占比12.82%;时间跨度最大的主体为38年,时间跨度超过10年的有9家,占比22.5%。多项目登记主体活动平均时间跨度为6.92年,标准差为11.43年。时间跨度较小体现出相比活动的密集度,公共外交活动的延续性显得不足。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