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环境与学术失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制度环境与学术失信

心理学和经济学对学术失信行为的解释主要是从个体特征的视角出发。正如Davies所指出,关于学术失信和不端行为以及试图打击科学不端行为的相关文献,一个显著特点是个人主义的视角持续主导着这个问题的开展,即将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归咎于学者个体的道德水平或承担科研压力的高低等因素,这样的研究仅从个体行为的视角去定位问题,没有将科学系统中广泛存在的不公正纳入反思 [21]。

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不端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在特定群体范围内的社会概念,因此对它的理解可能因群体而异,并随着时间而变化 [22]。在社会犯罪学的理论基础上,Davis指出文化是解释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变量,一些文化背景与科学规范不相吻合的学者,可能过于强调目的的重要性而忽视手段的正当性 [23]。Lewellyn等以管理学者向多个学术会议提交同一论文为研究对象,发现社会和国家制度特征为这些重复投稿行为提供了重要解释 [24]。在社会越轨(Deviance)理论的概念框架下 [25],渴望职称晋升的学者无法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他们的目标时,可能会导致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 [26]。有研究指出,剽窃检测技术的进步 [27]、论文撤销制度的严格执行 [28]等技术性和制度性因素的作用,提高了学术失信行为的风险,从而有效地遏制显而易见的学术不端行为。(https://www.daowen.com)

与社会学强调制度环境因素的视角类似,国内大量的研究文献将失信因素归结为我国的学术体制,特别是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孔玲燕等指出,“过于刚性的、功利的学术评价和学术资源分配与升迁制度可能是造成学术失范的深层次原因” [29]。“一段时期以来项目经费、科研奖励乃至评级、住房分配等机制的不完善,使之存在一定形式的竞争,伴随一定利益的分配,再加上近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的经费较以前有较大投入,形成新的利益分配格局,这一切都成为一些人利益驱动聚焦点。” [30]“以科研资源分配和管理为中心的科研体制造就了一条交汇着学术权力与利益的链条……所以,与其说是评价,不如说是科研体制导致了学术乱象。将评价视为学术乱象的根源,实际上遮蔽了科研体制对学术乱象之所以产生而应承担的责任。” [31]李醒民直接痛斥,国内学术界的种种不端“最根本的根源在于,学术界不是以学术为中心和主导,而是以权力为中心和主导。根治的办法倒也十分简单:以学术权威取代权力权威,建立以学术为中心和导向的学术体制” [32]。从学术体制尤其是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出发解释学术失信行为,虽然表面上和西方科学经济学界强调竞争和奖励等因素对学术诚信行为的影响类似,但是实质上强调的是制度环境对行为主体的塑造作用,这一特点和社会学的视角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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