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价值,构建生命
“循光而行,拔节生长。”在文学概论课程学习中,詹老师时常让我们去追问生命或某一事物背后所蕴含的内在价值,追问事物发展的原因和它所带来的影响,避免行为和精神上的庸常。“文以载道”,文学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价值,当我们去理解文学作品时,我们需要有根本的主导性文学观念和立场,并在文学作品本身的质的规定性上审视文学,挖掘作品中合理的价值取向,进而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信仰、价值观及“直立行走”的思想,去完成生命情形的改变、生命力量的增强,拥有和人的高贵灵魂相匹配的生命价值以及提升思想思维高度的内驱力,但是我们形成主导性的文学观念,并不是说我们要排斥别的文学观念,而是要和其他文学观念形成适度的张力,容许有一定的矛盾甚至是冲突,但是不要排他,而是根据特定的文学作品和它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来确定对文学本质价值的理解。(https://www.daowen.com)
欧阳修有言:“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大先生”需要成为胸怀“国之大者”,将自身职责和国家发展相结合,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去思考教育的问题和责任。詹老师正是这样一位胸怀“国之大者”的教育者,在进行文学理论的教学过程中,他非常重视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不要过分地从自身的感受出发而忽视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社会群体所面临的普遍性的问题,注意共时和历时的理解,将大局观念融入我们的文学观乃至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之中,将人的主体性价值和社会历史建构相结合。在谈到“文学创作主体”这一问题时,詹老师说道:“不要说我们现在提的是对作家的要求,跟我无关,我们始终要把我们对文学和作家的理解及要求适时适度地放到自己身上,从而获得我们自身生活体验的深化,思想格局和质地的提升,让自己的独特性和创造性能更为合理地发挥,增添自己的公共理性、公共愿望、公共情怀。要把‘万家灯火’作为自己关注的基本对象,如果能够把‘万家灯火’作为自身关注的对象,我们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才算是有了很好的体现。”在这一点上,詹老师就不是把学生仅仅当作文学作品的阅读者来看,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当作未来文学作品的创作者来看,并且引导我们成为有主体性和社会责任感的创作主体,为社会中存在的问题,甚至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在进行中篇小说评价时,我对作家叶弥的《是谁在深夜里讲童话》进行了分析和解读,看到了叶弥在作品中提供的“现代化进程和人的精神困境”二者矛盾的解决方法。作为文学专业的一名学生,我也希望能够在未来创作出具有社会价值功能的文学作品,对他人的生命进行合理而有力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