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文明
1.生态文明概念辨析
目前,有关生态文明的研究已在不同的领域广泛展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在探讨生态文明的定义、内涵和特征。就生态文明的定义而言,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给出了不同的解读。比如,“生态文明是人们在改造物质世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建设人类社会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成果的总和”。这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所必然要求的社会进步状态,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建立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存共荣、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1]生态文明标志着人类生存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生态领域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进步状态;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进步状态和积极成果;是人类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的过程中,所取得的一切生态成果的总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的结晶体现为生态文明。[2]从生态文明演进视角的定义有形态说和结构说。前者认为,生态文明是继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更高级的文明形态,或者是相对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3]后者认为,生态文明不是取代工业文明的新的文明形态,而是贯穿于所有社会形态和文明形态始终的一种基本结构。[4]国内研究者普遍认为,生态文明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认识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5]
国外研究者从四个方面对生态文明进行了研究。一是生态学视角下的生态文明研究。阿纳森(Arnason)基于生态学视角对日本文明与海洋文明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6]二是生态环境特征对文明作用的研究。如洛瑟来(Losev)指出,“足够大的自然生态群保护区域是存续生命和维持文明稳定的关键”,并认为,文明稳定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认知地球生态系统中哪种人类文明能够满足人类的增长需要”。[7]三是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态文明的关联性研究。比如,G.Nazaryan等以Ku-ra-Araks河流域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严重威胁Ku-ra-Araks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是过度伐木、汹涌洪水和沿岸污染。[8]生态文明是致力于持续保持地球上生命活力和环境稳定,并以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作为人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前提的文明类型。[9]四是生态文明某些特征的探讨,如马格多夫·弗雷德(Magdoff Fred)指出,和谐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特征。[10]
总体而言,生态文明是人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遵循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和谐协调的良性运行态势,和谐协调、持续全面发展的社会文明形态,它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人类21世纪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历史发展阶段中社会文明的更替,是相对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新的社会文明形态,是更高层次的社会文明的理想和实践。
2.生态文明的缘起
工业文明造成的严重后果,如果再任其发展下去,人类同自然界一起遭受灭顶之灾的日子将为期不远。所以,人类对工业文明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生态文明就是在这种反思中露出端倪。由此可见,生态文明是因严峻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而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矛盾突出,资源短缺和生态恶化问题凸显。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人口、环境和经济发展上的问题,中国政府站在国家执政理念的高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战略。研究者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础,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进的角度,在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本质关系的认识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1994年,我国率先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白皮书》。1996年,在“九五”规划中,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主张。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认识深化的结果。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并首次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写入国家五年规划。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并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并对“十四五”期间乃至2035年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战略谋划。
生态文明的提出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发展史来看,人类文明已经经历了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在工业化进程中,人类创造了辉煌的成就,但也在经济增长、社会治理、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在既有的发展框架内,人类无法兼顾经济增长、社会治理和环境可持续,难以破解生态危机和发展困境。基于此,人类必须重新审视传统发展观,探索一条良性的、生态的、可持续的发展道路。(https://www.daowen.com)
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迅速推进,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导致了严重自然资源危机和环境公害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和反思。1962年,美国著名女科学家、文学家蕾切尔·卡逊发表的揭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对人类严重危害的小说《寂静的春天》问世,开创了新的生态学时代。《寂静的春天》的问世唤醒了民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各地掀起了大规模的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民众运动,也逐渐引起了政府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大会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也是世界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呼吁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着全体人民和他们的子孙后代的利益而做出共同的努力,由此开启了世界许多国家开展环境保护的新纪元。
3.生态文明的内涵
上述可见,基于不同视角,学界对生态文明概念有着诸多不同见解。尽管这些理解和界定彼此存在差异,但是总体上看,作为文明发展高级形态下的社会存在,生态文明强调的是在工业化后期或后工业化时代,人们在改造物质世界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通过不断改善物质、精神与制度等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分享方式,实现人类生产消费活动与自然的良性循环与和谐共生,促进人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生态文明理念区别于其他社会发展理念最为突出的特征,其实质是重塑自然、经济和社会三者之间和谐共生的秩序。因此,尽管生态文明是一个抽象、复杂且又不断发展的概念,但是基于概念分析,可以从如下三个角度理解其内涵。
时空嬗变视角。从人类社会已有的发展进程来看,人类已经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三个阶段。在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阶段,人类在自然力量面前显得渺小和卑微,人类社会为了生存和发展,一直和自然界进行艰苦卓绝和不屈不挠的斗争,把每一次战胜自然和人类社会所取得的进步都视为人类自身的巨大成就,并由此而感到骄傲。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以后,机械化大生产方式出现,彰显了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巨大能力,在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人类以胜利者的姿态获得了征服自然的满足感,并自我陶醉。工业文明凭借市场力量、殖民贸易和殖民战争等力量开辟的世界历史,是地域的、国别的、民族的历史,是资本主导下的世界一体化现象,它以极端精致的利己主义方式将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矛盾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转嫁并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在工业文明下的资本贪婪本性得不到世界各国的控制,任由其在全球范围泛滥,寻求人与自然之间冲突的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只能是一厢情愿,世界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危机和局部的人道主义灾难将是人类难以治愈的“阿喀琉斯之踵”。生态文明以“真、善、美”的人文关怀,带着对人类命运的呵护使命,警惕着工业文明下的资本恶性,呼唤重塑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以及文明与文明之间的共存秩序。生态文明尊重发展公平和正义的权利,在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提供了解决全球性和区域性矛盾“另外的道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新的自然观、世界观和方法论。[11]
价值追求视角。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人类文明传承发展的基石,是兼具商品、生态和公共产品属性的统一体。工业文明下资本的增殖和逐利性专注于自然资源或自然资源的商品属性,将其作为攫取超额利润的源泉之一,形成了资本至上的价值取向。在资本贪婪本性的驱使下自然资源被人类无休止地索取,从而人为割裂了三者的内在联系,并造成了这三种属性的内部对立。这一价值取向主导下的经济社会生产方式引发的一系列生态危机、社会贫困和人道主义灾难,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和政治失衡和失序,从资本主义产生的那一天起从来没有停止过。尽管西方社会对此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全球治理理念,但是资本的逐利本性全然抛弃了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社会属性,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具体再现。生态文明是在后工业文明时代的“历史继承”,但是不以资本为中心,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限制和发挥资本逐利原则和增殖原则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把自然资源的商品、生态和公共产品属性有机统一,将资本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不断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实现人类的解放。在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下,生态文明主要解决的是工业文明导致的资源耗竭、污染积聚和生态破坏等威胁人类生存、健康及社会稳定与持续繁荣等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创造和运用绿色技术,在增加社会福祉的同时实现资源节约、环境改善和生态健康,逐步消减乃至化解文明与自然的冲突,这将是生态文明要承载的关键使命。[12]
制度构建视角。生态文明建设是调整社会生产关系的过程,需要依托相应的制度架构。基于自然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及其自身的商品属性、生态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可以将生态文明的制度分解为经济制度、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从制度构建视角而言,生态文明是从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出发,重塑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形成新的制度文明。而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国情和基本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是这一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形成的依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路径选择的历史和现实约束。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业文明奉行资本逻辑,按照资本的效用原则把一切东西都变成“有用的体系”,并按照增殖原则追求最大的利润,造成了资本与自然界的对立,割裂了自然资源商品、生态和公共产品属性的有机统一。如果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业文明也奉行资本逻辑,把社会主义简单地理解成只是发展生产力,永无止境地追求经济增长,忽略甚至剥夺了人和自然的世界价值,那么生态危机仍然不可避免地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重演。这与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相背离。生态文明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直面资本逻辑,在限制与超越资本逻辑和发挥与实施资本逻辑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实现自然资源三种属性的有机统一。生态文明一经出现就同社会主义建立了天然联系。生态文明制度的形成需要从以“资本至上”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为中心”,从自然资源三种属性的内在冲突和统一中寻求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平衡,识别并厘清“社会、市场、政府”三位一体权力的边界,变革和重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制度。[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