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也日益凸显。党中央着眼于探索发展规律,总结中国发展实际,把握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十六大报告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同时,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3]作为其目标之一。2003年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完整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14]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了新的指导思想,也使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被统合在新的理论视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提出后,全国积极贯彻落实。2004年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中强调,应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15]这是“两型社会”提出的雏形。它的提出不仅提升了人们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认识,而且为改变浪费、污染为特点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指明了方向。(https://www.daowen.com)

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16]。同时强调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要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胡锦涛号召为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需要“在全社会大力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可以看出,“生态文明”概念最初主要应用于环境教育领域。2007年,温家宝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长三角地区不仅要经济繁荣发达,而且要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益的关系,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共同进步。[17]这实际上已经将“生态文明”看作一种可以与其他文明并行的独立形态,为党中央十七大上正式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奠定了基础。

2007年召开的十七大,胡锦涛在阐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时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并进一步从产业结构、循环经济、生态观念等角度阐述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18]胡锦涛的发言无疑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认识升华,标志着生态文明理念开始全方位地进入国家政治建设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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