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非政府组织协同治理困境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环境非政府组织协同治理困境

环境非政府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致力于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的社会自治组织。环境非政府组织是参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独特功能和作用。志愿失灵则是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困境的集中体现。

第一,环境非政府组织独立性不强,协同治理地位不对称。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实施的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互相分离、各司其职、双重负责的“双重管理体制”。双重管理体制下非政府组织获得合法性地位的门槛过高,影响和制约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壮大。许多环境非政府组织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发起成立的,如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这些环境非政府组织挂靠在党政机关之下,有着深厚的官方背景,甚至是作为党政机关的附属组织而存在,与政府之间形成依附关系,组织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多为政府部门兼任,组织运行经费也主要靠政府拨付资金,政府管理往往采用与其下属机构相同的方式,严重影响了环境非政府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环境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形成的合作关系,并非互惠互利的平等协同治理关系,而是主次有序的从属协同治理关系,二者在协同治理中的地位是不对称的。

第二,环境非政府组织资源缺乏,协同治理能力不足。资源短缺是困扰非政府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环境非政府组织也不能例外。资源短缺体现在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中主要表现为资金匮乏和志愿者数量不足。充足的资金是实现环境非政府组织运作独立性及其生态环保功能充分发挥的重要物质保障。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筹资能力较差,经费来源渠道狭窄,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社会捐赠和部分有偿服务收费等,但非官方性环境非政府组织能获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机会比较少,数额也非常有限;再加上我国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环境非政府组织能够收到的社会捐赠也是有限的。除此之外,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志愿者数量也因志愿服务精神的缺失而略显不足,环境非政府组织也缺乏有效措施来激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热情,致使公益志愿极度脆弱。资金匮乏和志愿者数量不足已然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使得环境非政府组织缺乏足够的能力与政府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https://www.daowen.com)

第三,环境非政府组织专业能力不足,多方协同治理困难。专业化是环境非政府组织深度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属于公益性组织,资金匮乏,倡导发挥志愿服务精神,无法像企业一样通过丰厚的工作待遇来招揽专业人才加入。即使有专业人才的加入往往也是以兼职为主,人员流动性很大,无法形成一支相对固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因此也很难保持环境非政府组织高水平、持续性的专业能力。由于专业性人才的匮乏,导致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还大多集中于传统的公众宣传教育、植树、捡垃圾等“老三篇”,发展的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环境非政府组织专业化水平不高,制约了其与政府、市场等主体进行交流合作、力量整合的协同治理能力,使得其在与政府、市场等主体进行协同治理时,缺乏理性务实的态度和合理可行的方案,更没有提供专业性生态环境服务的资本和底气,影响了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第四,环境非政府组织公信力不高,协同治理功能遭质疑。公信力是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生命线,是环境非政府组织顺利开展环境公益项目的重要条件。一个环境非政府组织如果在社会上具有很高的信任度,就可以赢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获得更多的政府资金项目和吸引更多的社会捐赠或资助。反之,如果公信力不高,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就会受损,引发政府不满和失去社会支持,最终导致组织的垮台。当前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公信力遭到频频质疑。一方面,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由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双重管理,这种管理体制表面上看起来非常的严苛,但是过于重前期审批准入、轻后续监管。环境非政府组织一旦获准成立之后,政府对其后续运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环境非政府组织公益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环境非政府组织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问题也日益凸显。环境非政府组织在其运行过程中,往往很少主动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运行情况,导致公众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对环境非政府组织进行有效监管。政府监管不力和公众无力监管的现状,导致环境非政府组织公信力缺失,引起人们对其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功能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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