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主要经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美国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主要经验

美国作为当今世界头号强国,不仅经济、军事、科技实力远超其他国家,而且生态环境治理上也走在世界前列,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有效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1.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美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政府间关系问题,通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生态环境府际合作治理经验,突出表现为中央环保部门与地方环保部门的纵向协作、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协作。美国实行政府环保部门统一与分管相结合的统分管理模式,美国环境保护署与其他环境管理部门之间是既明确分工又彼此合作的互动关系。美国非常重视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的合作治理,探索出了诸如行政协定、资源联合会和州际冲突司法裁决等一系列州际生态环境合作治理方式。而针对大都市区或城市群的生态环境治理,美国也探索出了区域规划委员会、特别区、城市联盟等跨域生态环境治理方式。此外,美国河流湖泊众多,水系发达,针对流域资源环境保护问题主要通过成立流域管理委员会和大流域管理局来解决。美国中央环保部门与地方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也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地方环保部门既要接受中央环保部门的监督,同时又享有一定的自主性。美国中央环保部门设立了10个区域分局,对全国50个州的环保部门的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并协调各州之间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地方环保部门又是相互独立的,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向地方政府负责,只有在国家法律或地方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才会和中央环保部门在某些生态环境事项上进行合作。

2.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监督惩罚与合作共赢机制

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最低标准,严密监督企业的生产行为。首先,中央环保部门与地方环保部门联手共同监督企业的生产行为;其次,发挥公众和环境非政府组织对企业的监督作用。美国通过建立公众听证制度和公众诉讼制度,强化公众和环境非政府组织对企业生产行为的监督,确保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最后,发挥保险公司对企业的监督作用。美国建立了成熟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分散排污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和减少政府环境压力等;同时为了减少逆向选择风险,保险公司也会对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减少生态环境侵权事件的发生。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美国环保部门将予以严惩。另一方面,美国政府也非常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通过排污费、环境税、许可证交易、补贴奖励以及押金退款制度等激发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内生动力,引导企业探索绿色生产循环发展模式。如美国实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各州都通过制定一系列优先采购与禁止采购的办公用品清单,通过绿色采购政策和措施引导各级政府的采购行为,其中对生态循环产品实行优先采购,以促进环保商品的生产和消费。随着生态环境治理的不断深化,政策和制度条件对企业的生态环保行为产生有效的激励。此外,企业也立足于加强与政府和公众的合作,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灵活而切实可行的自愿性伙伴合作计划,引导企业和社会团体与政府结成合作伙伴关系,鼓励企业超越现行的环境规定和标准,取得更好的环境治理成效,实现各主体的合作共赢。(https://www.daowen.com)

3.构建完善的全民环境教育体系

美国高度重视环境教育,构建了完善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全民环境教育体系。首先,发挥政府在环境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政府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激发各个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此外,政府还要承担起环境教育监督者的角色,监督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防止环境教育走上歧途。其次,发挥企业在环境教育中的作用。美国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成为美国消费观的一种时尚。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就必须转变企业的生产观念,放弃高耗能的粗放型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实行绿色生产。总之,在美国绿色消费的影响下,企业也积极推动环境教育的发展,成为环境教育的拥护者和资金提供者。最后,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教育中的作用。非政府组织是美国环境教育发展的主力军,是环境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环境利益的忠实保护者。总之,在各方主体的持续努力下,美国建立了“时间·空间·形式”的全民环境教育三维体系。[1]从时间维度看,美国将环境教育融入涵盖所有年龄层次的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和终生教育中。从空间维度看,美国将环境教育渗入到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中。从形式维度看,美国环境教育既有校内的课堂教育形式,也有校外的实践教育形式。

4.发挥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随着公共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美国生态环境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环境非政府组织充当立法者,通过公众听证、建议与评论推动生态环境立法。此外,环境非政府组织也通过诉讼来发展法律,如田纳西州美芙士镇上的一个公众团体,反对交通部修造一条州际高速公路。通过此案之诉讼,该公众团体在《行政程序法》中确立了一条重要的法律原则:环境非政府组织充当法律实施监督者。一个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良好法律如果缺失相关的遵守和监督机制,也无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而环境非政府组织恰好可以起到监督和督促污染治理者行为的作用,这就是环境非政府组织作为生态环保领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关键所在。当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拒绝遵守规则与规章,或有其他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政府失灵现象发生时,环境非政府组织可以将该现象予以曝光并进行公诉。环境非政府组织可以影响改变政府运作行为;环境非政府组织在企业行为上也充当了吹哨者角色。环境非政府组织力量的壮大,倒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一些大企业之所以愿意实施超过生态环境标准的生态环保行为,与环境非政府组织施加的政治压力关联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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