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成本优势原则

1.比较成本优势原则

关于全球化的错误判断应当由于以下的经济学思考而逐步消除。开始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究竟为什么要追求对外贸易?答案极其简单:人们出口商品与服务为的是能够进口其他商品与服务。这是一种很简单的方法,提高参与交换过程国家的福利。最后,国家参加对外贸易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任何人强迫它们这样做。在德国的经济政策中人们已经习惯于把出口作为劳动岗位的保障。这是一种新的反市场的错误判断,它的基础就是庸俗凯恩斯主义。所以下面这个断言是几乎靠不住的:“出口知识,进行替代性贸易(以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形式),进口失业(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形式)。”[9]

把出口当做整个经济需求的一部分,这自然是正确的。它的突然降低或者提高会对宏观经济产生短期影响。也就是说,它能够引起宏观经济周期的破裂,或者宏观经济的繁荣。但是这只是一种短期效果。从长期与中期来看,无论需求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反正都一样。关键是任何一种商品出口必须在什么时候有一种进口与它相对应。否则的话,就等于把自己的商品白白送到国外。(https://www.daowen.com)

所以,对外贸易之所以能够提高福利,首先是因为它导致了一种有效的国际劳动分工。这是一种最重要理论的直接结果,它提供了国民经济学说。这种学说可以追溯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优势理论。它教导人们说,在贸易中不会出现绝对成本差异。中国的工资成本很低,只相当于欧洲工资成本很小的一部分。但这并不能导致把使用劳动力的全部生产都转移到中国。关键在于:什么样的产品、是在欧洲还是在中国、能够以相对有利的成本进行生产。这导致了纺织品主要在中国,小汽车主要在欧洲进行生产。这个理论包含的内容在于,具有较多输入因素的商品存在着比较成本优势。由此产生了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对外贸易最终建立在这种劳动分工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