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的联合国建筑

二、一个新的联合国 建筑

目前流行的思维方式认为,现存的国际组织过分笨拙,需要一种消除臃肿的形式和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在这里,不想对于这种看法详细辩论。[9]如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参见卡片1)或者联合国持续发展委员会(参见卡片2)的治理是非常有效的话,毫无疑问,是会取得很大成就的。提高全球环境与发展政策现有机构工作效率的最低限度战略肯定不会是一条笔直平坦的金光大道。

人们经常要求国际环境政策的这个和那个活动主体之间更好地相互协调合作,特别是全球环境援助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发展规划署、国际气候框架公约、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防止荒漠化国际公约、蒙特罗会议记录、国际湿地公约、保护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远距离迁徙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条约的缔约国代表联席会议。所有这些组织都具有自己的秘书处和科学咨询委员会。几乎所有这些机构之间在任务领域都存在着交叉重叠。只要这些组织不是临时的,就要寻求一种协调,各种缔约国联席会议与联合国组织之间寻求协调,或者彼此相互协商。[10]所以,这些环境机构与其他联合国组织,以及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之间更好地网络化肯定是优化全球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而这样一种网络,如果没有一种相应的在机构和财政资金方面的进一步加强,就不会再前进一步——建立另外一个一体化的国际环境与发展政策大厦,这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

卡片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

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代表联席会议”期间,联合国全体大会决定,建立一个独立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并不是一个拥有自己成员和法人的特殊组织,而仅仅是联合国全体大会的一个附属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应当成为联合国整个系统中的“环境良知”,借助微薄的财政经费,作为其他机构和专门组织环境保护项目的催化剂发挥推动作用,并且协调联合国的环境政策。秘书处和管理小组的行政管理经费来自联合国总的财政开支,与此同时,它还从自愿捐款支持的各种具体项目的环境基金中获得一笔附加的资金。这笔规划预算在1996~1997年总计1亿美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秘书处的办公地点选在内罗毕,这是第一个把办公地点设在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联合国机构。(https://www.daowen.com)

卡片2:联合国持续发展委员会(CSD)

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全球高级首脑会谈期间,联合国内部建立了一个新的委员会,“持续发展委员会”(CSD)。这个新的委员会是与联合国的一个主要机构,联合国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相并列的。它的53名成员是在地方区域的基础之上选举产生的,具有部长一级的身份。它的工作基础是《21世纪议事日程》,这是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通过的一个广泛的、具有国际法特征的、但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致力于促进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除了行政管理经费以外,联合国持续发展委员会没有自己独立的财政资金。

一个联合国的新的特别组织——一个世界环境与发展组织的模式[11]——应当至少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持续发展委员会,以及重要的国际环境公约秘书处实现一体化,也许还应当与联合国发展规划署实现一体化。除此之外,还必须与布雷顿森林组织(联合国货币金融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题目相近的联合国专门组织确立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

建立这样一个世界环境与发展组织,必须要由联合国全体大会,以至一次外交代表会议做出决议。这种决议要对于这个组织的席位、预算、资金筹措的分配比例、程序问题做出规定。此后,还必须批准通过这个组织的成立文件。并不是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应参与这件事情,这与修改联合国宪章不同,在进行这样一种组织改造的时候,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务成员没有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