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是否在一个等级之中存在几个品位?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似乎在一个等级之中不会存在有几个品位(plures ordines)。
理据1:因为当一个定义被多样化时,它所定义的东西也会被多样化。但是,等级就是品位,正如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3章第1节中所说过的那样。因此,如果有许多品位,就不会只有一个等级,而会有许多等级。
理据2:还有,不同的品位就是不同的级别(gradus),而神灵的级别是由不同的精神赠品决定的。但是,在天使中,所有的精神赠品都是共同的,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个体拥有的”(《箴言四书》第二部第9卷)。因此,在天使之间不存在不同的品位。
理据3:还有,在教阶体制中,品位是按照净化、启迪和完善活动来划分的。因为执事的品位是净化,神父的品位是启迪,主教的品位是完善,正如狄奥尼修斯在《教会的等级》第5章第6节中说过的那样。但是,每个天使都可以进行净化、启迪和完善。因此,在天使之间没有品位上的区别。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使徒在《以弗所书》第1章第20—21节中却曾经说过:“父使基督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而这些名称表明的却是天使的各个品位,而且有几个还属于我们即将说明的那个等级的品位(第6条)。
我的回答是:正如前面解释的那样(第1条),等级是一种权柄,即以一定方式受制于王的统治的大众。但是,假如在大众中没有不同的品位,大众就得不到安排,而会陷入混乱。可见,等级的本性要求品位的多样性。
这种品位上的多样性是由职责上和活动上的多样性产生出来的,就像在一个城市里,不同的品位是按照不同的活动所区分的一样。因为负责审判的人属于一个品位,负责打仗的人属于另一个品位,负责在田野劳动的人则属于别的品位,如此等等。
然而,尽管在一个城市里存在有众多的品位,但是,当我们考虑到任何一群人都有一个开头、中间部分和结尾时,我们就可以把所有的品位归纳为三种。因而,每个城市的人们都可以被归于三种品位,其中,贵族属于最高的品位,普通人属于最低的品位,介于他们之间的人则属于中间等级(荣誉公民)。同样,各个等级的天使也可以按照他们的职责和活动而被归属于相应的品位,而且他们的品位也分为三种——即最高的、中间的和最低的。因此,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6章中把每个等级的天使都区分了三个品位。
答异议理据1:品位有两重意思。一方面,它可以被视为一个在自身中包含着不同级别的等级,在此意义上,等级也可以被称为品位。另一方面,一个级别也可以被视为一个品位,在此意义上,又可以说在同一个等级中包含着好几个品位。
答异议理据2:所有的事物都是天使社会所共同拥有的,然而,一些事物为一些天使所拥有比另一些天使所拥有的更为卓越些。而且,每一件赠品都更完满地为那能够传达它的天使所拥有;这就像能够传热的热的事物比不能够提供热的事物要更完满些一样。一个教师,他越是能够完满地传达一种赠品,他所属的能够教授高级科学的教师级别也就越是完满。同样,我们可以根据天使的不同职责和活动,把他们区分为不同的级别和品位。
答异议理据3:低级的天使也高于我们当中最高级的人,因为《马太福音》第11章第11节写道:“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因此,即使在天国中属于较低等级的天使也不仅能够进行净化,而且还能够以一种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方式去进行启迪和完善。所以,天国中的品位不是根据这些活动的原因,而是根据其他活动的原因来区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