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是否所有的天使都属于同一个等级?

第1条 是否所有的天使都属于同一个等级?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1条。

异议:似乎所有的天使都属于同一个等级(unius hierachiae)。

理据1:因为既然天使在受造者当中是最高级的,则他们显然会安排到最好的位置上。但是,在众多事物中安排得最好的就是它受到一个权威的管理,一如哲学家在《形而上学》第9卷和《政治学》第3卷中所表明的那样。[1]既然等级不是别的东西,而无非是一种神圣的权柄,所以似乎所有的天使都属于同一个等级。

理据2:还有,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3章第1节中说过,“等级就是秩序、知识和活动。”但是,所有的天使都处于一个趋向上帝的秩序之中,他们都认识上帝,而且他们的活动都受上帝的支配。因此,所有的天使都属于同一个等级。

理据3:还有,被称之为等级的神圣权柄在人和天使中都能被发现。但是,所有的人都属于同一个等级。因此,所有的天使也同样属于同一个等级。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6章第2节中却把天使区分为三个等级。

我的回答是:等级意味着一种神圣的权柄,正如前面所解释的那样(理据1)。然而,权柄却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帝王本身以及安排在帝王之下的大众。因此,由于只存在有一位上帝,上帝就不仅是所有天使的王,而且也是所有人和所有受造者的王。所以,不仅在所有的天使当中,而且在一切能够参与神圣事业的理性受造者当中也只存在有一个等级,这就像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12卷第1章中所说的那样:“有两个城市,两个社会,一个是由善良的天使和善良的人组成的,另一个则是由邪恶的天使和邪恶的人组成的。”但是,假如我们从王所治下的大众的角度来考察这种权柄的话,那就只有那些能够以同一种方式来接受其管理的大众才能被归于同一个权柄之下,而那些不能以同一种方式来接受其管理的大众则必须被归于不同的权柄之下。这就好比在同一位国王的治下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城市,而且这些城市会被不同的法律和管理者所管理一样。而且,人和天使显然不能以同一种方式来接受上帝的启示,因为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的等级》第1章第2节中说过:天使能够以可理解的纯粹性来接受它们,而人则只能通过可感觉的符号来接受它们。因此,在人的等级与天使的等级之间必然存在着差别。

同样,我们可以把天使分为三个等级。因为正如我们讨论天使的知识时曾经指出的那样(第55题第3条),高级的天使比低级的天使拥有关于真理的更加普遍的知识的。而在天使当中,这种普遍的知识又具有三个不同的品位。因为就天使所受到的启迪而言,事物的原型可以以三种方式被思考。首先,是就其出自作为第一普遍原则的上帝而言的;这种模式的知识属于第一等级,它们直接与上帝相关联,并且按照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7章第2节中所说的那样,似乎可以说是,“一如既往地被摆放在上帝的前厅里”。其次,是就这些原型依赖于已经以某种方式被多样化了的受造的普遍原因而言的;这种模式的知识属于中间等级的知识。第三,是就这些原型被应用于依赖于其原因的特殊事物而言的;这种模式的知识属于最低等级的知识。所有这一切在我们讨论各个等级的时候都将得到更加清楚的论述(第6条)。按照这种方法,作为臣民的大众的各个等级就被区别开来了。

因此,我们就可以看清那些违背狄奥尼修斯意见的人的错误,他们把一个等级放进了上帝的位格之中,并且将之称作超天国的等级(hierachiam quam vocant super caelestem)。因为在神圣的位格当中,虽然确实存在有一种自然的秩序,但是却不存在任何等级上的秩序,因为正如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3章第2节中曾经说过的那样:“等级上的秩序就是安排其中的一些受到净化、启迪和完善;而另一些则对其加以净化、启迪和完善。”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把这种说法运用于上帝的位格。

答异议理据1:这个理据主要是从统治者方面予以考虑的,因为大众最好是受到一位统治者统治,正如哲学家在那些段落中所指出的那样。

答异议理据2:就认识上帝本身而言,所有的天使都只能通过一种方式来认识,也就是在上帝的本质之中来认识,天使在这方面并没有等级上的区别;但是,就受造之物的类型而言,天使之间却存在有等级上的区别,正如前面所解释的那样。

答异议理据3:所有的人都属于同一个种相,并且都拥有一种其所固有的理解方式,但是,在天使当中则不然。因此,这个证明不能同时应用到人和天使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