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在魔鬼之间是否有上下之分?

第2条 在魔鬼之间是否有上下之分?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在魔鬼之间似乎不存在有上下之分(praelatio)。

理据1:因为任何上下都对应于一定程度的正义。但是,堕落的魔鬼已经完全失去了正义。因此,在他们之间不存在有上下之分。

理据2:还有,在没有服从和听命的地方,也没有上下之分。但是,假如在魔鬼之间存在有上下之分,上面这句话就说不通了,因为《圣经》上写道:“骄傲只启争竞”(《箴言》13:10)。因此,在魔鬼之间不存在有上下之分。

理据3:假如在魔鬼之间存在有上下之分,那么它要么源于本性,要么源于对罪的惩罚。但是,它不可能源于魔鬼的本性,因为魔鬼所听从和服从的不是先天的本性,而是后天的罪。它也不可能源于对罪的惩罚,因为高级的魔鬼比低级的魔鬼更加有罪。因此,在魔鬼之间不存在有上下之分。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24节的注释中却写道:“只要世界依然存在,有些天使就会领导其他天使,有些人就会领导其他人,有些魔鬼就会领导其他魔鬼。”

我的回答是:既然一个东西的活动取决于它的本性,则凡本性级别低的,活动也就必定相互隶属。因而,在有形事物中,低级的物体在本性品位上便低于天体,所以它们的活动和运动便会服从到天体的活动和运动。然而,由上所述(第1条)已经非常明白,一些魔鬼在本性品位上隶属于其他的魔鬼。因此,这些魔鬼的活动便服从于高于他们的魔鬼的活动;而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上下之分;下属的活动应当服从于领导的活动。因此,魔鬼的自然倾向本身要求在他们之间存在有一种权威。这个结论并未否定上帝的智慧,上帝不会把任何东西留在无品位的状态之中,而总会“施展威力,从地极直到地极,从容治理万物”(《智慧篇》8:1)。

答异议理据1:魔鬼的权威不是以他们自身的正义为基础,而是以主宰万有的上帝的正义为基础。

答异议理据2:魔鬼之间的服从与合作不是源于彼此的友谊,而是源于共同的恶,因为他们都仇恨人,都反对上帝的正义。这就像恶人为了达到邪恶的目的,常常会结成同盟并且服从他们自认为更强大的恶人的领导。

答异议理据3:魔鬼在本性上是不平等的,所以在他们之间存在着本性上的上下;但是,这种说法并不适用于人,因为人在本性上是平等的。而低级魔鬼之所以会服从高级魔鬼,不是为了后者的利益,而毋宁是为了他们的为害。因为既然作恶是极高程度上的不幸,那就可以得出结论说,主持恶事更为不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