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有形物质是否服从天使的纯粹的意志?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似乎有形的受造物(materia corporalis)服从天使的纯粹的意志(ad nutum)。
理据1:因为天使的能力超过灵魂的能力。但是,有形物质(materia corporalis)肯定服从灵魂的概念,因为人的身体可能会由于灵魂的概念而变热或变冷,甚至会因此生病或康复。因此,有形物质更会被天使的概念所改变。
理据2:还有,凡是可以由低级能力做到的,都可以由更高级的能力做到。然而,天使的能力高于任何形体的能力。但是,一个物体可以通过其能力来改变有形物质,例如,火可以产生火。因此,天使可以更加有效地通过其能力来改变有形物质。
理据3:还有,一切形体的本性都处于天使的管理之下,正如前面所表明的那样(第1条),因而物体看来是天使的工具,因为一个工具本质上都是一个被推动的推动者。但是,然而,在结果中总是存在有一些东西只能归因于它们的主要活动主体的能力,而不能归因于这种工具的能力,前者是在结果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东西。例如,消化虽然依赖于自然的热的力量,自然的热乃生长灵魂的工具,但是,这样产生出来的生命的身体却应当归因于灵魂的能力;再如,切割木材虽然依赖于锯子的能力,但是它却只有凭借木工的技艺的设计才能最终形成一张床的形式。可见,在有形的结果中起着主要作用的实体性形式是由天使的能力产生出来的。因此,有形物质是在接受其形式的过程中服从天使的管理的。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3卷第8章中却说过:“不能认为可见的物质服从于这些背叛的天使;因为它们只服从上帝。”
我的回答是:柏拉图主义者断言,存在于物质之中的形式是由非物质性的形式产生出来的。因为他们说过,物质的形式来自对非物质的形式的分有。阿维森纳也在一定程度上赞同这种观点。因为他说过:“一切在物质中的形式都是由理智中的概念产生出来的”,而且“有形的活动主体都是为着形式安排物质的。”[2]而他们之所以会得出上述结论,是因为他们都受到了错误观点的蒙蔽,即误认为形式是一种自身造成的东西,从而它只是某种形式原则所导致的一种结果。但是,正如哲学家在《形而上学》第7卷第8章中所证明的那样,凡是被造成的东西,严格讲来,都是复合的东西。[3]因为严格说来,这似乎可以说是独立存在的东西。反之,形式之所以被称为存在者,并不是因为其所是,而是因为其所以是。因此,严格地讲,形式也不是被造成的;因为被造成不是任何别的东西,无非是存在的方式。
然而,任何被造成的东西显然都与它的制造者相类似,因为每个活动主体制造的都是它的类似物。因此,制造自然事物的无论什么东西都具有与复合物的相似性;这要么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复合物,例如,当火产生火的时候,要么是因为包括质料与形式在内的整个复合物都在它的能力之中;只有上帝才具有这样的能力。因此,任何质料的成形都要么是直接来自上帝,或者是来自某种有形的活动主体,而不可能直接来自天使。
答异议理据1:我们的灵魂是作为形式而与身体结合在一起的;故而身体之可以被作为其形式的灵魂的概念所改变是不足为奇的。这在感性欲望的运动中尤为明显,因为这种运动虽然总是伴随着身体方面的一定的变化,但是却服从于理性的命令。然而,天使与自然的物体却不存在这样的联系。所以,上述证明并不成立。
答异议理据2:凡是低级的能力能够做到的,高级的能力也能够做到,但是它们却不是以与后者同样的方式做到的,而是以更优越的方式做到的;例如,理智能够以更优越的方式去认识感觉所认识的感性事物。因此,天使也能够以比有形的活动主体更优越的方式去改变有形物质,那就是作为更高级的原因去推动这些有形的活动主体本身。
答异议理据3: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妨碍天使凭借自身的能力所产生的一些自然结果,因为有形的活动主体并不足以产生这种结果。然而,这并不是在服从天使的意志(例如,当一个厨师按照食谱调节火候,并且由此制作了一盘仅靠火的能力所不能产生的菜肴时,我们也不能说菜肴的质料仅仅服从于厨师的意志);因为使质料获得现实性的实体性形式并没有超出有形活动主体的能力;同类相生是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