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法国之交涉
法之窥越久矣,其派遣传教师,殆自二百年以前。迨一七三〇年,康熙五十九年。[3]法兵舰俄罗地号泊交趾,士官三人登陆至平顺省,士人群集缚而献之于王,舰长与在交之传教师,商以重金赎归,此为法越交涉之嚆矢。
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法王路易十五命皮易甫亚孛尔者为全权大臣,至顺化府谋通商,阮王不许。
一七五三年,乾隆十八年。越人大窘戮天主教徒,多逃至印度。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越内乱,阮文岳自称王,阮光平使其子景睿诣法国乞援。翌年遂订法越同盟之约,割昆仑岛之荼麟港于法,实为法人经营越南最初之根据地。未几寒盟,不实行割让。
一八二〇年,嘉庆廿五年。越王以诏书命杀法人狄亚氏,以法舰来测量海口,国人激昂,攘夷说盛行故也。编者案:日本以美舰测量海口之刺激而成维新之业,越南以法舰测量海口之刺激而召灭亡之祸,其故可思。
一八四七年,道光二十七年。法人以兵舰至荼麟港,大败越军。
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法帝拿破仑第三,以海军大举伐安南,夺荼麟港,约割下交趾边和、嘉定、定祥三省,开三通商口岸,偿金二千万佛郎以讲。自是法人在越之根据定。嘉定省即西贡所在,今越南第一都会也。
一八六七年,同治八年。法人更割取下交趾南部之三省,自是下交趾六省悉隶法版。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更订所谓《西贡条约》者,今摘举要点:
(第二款)法国大皇帝案:一八七四年法国已改为共和国,此文大皇帝云云者,据日本人曾根氏所著《法越交兵记》原文,想属当时译者之误。嗣后,以越南国王系操自主之权,并不遵服何国。越南若有内患外寇,国王一有请援之举,法国立即随机相助。下略。
(第三款)越南已约法国为之保护,如此后越南与各外国交通,则须合法国之意,事乃可行。中略。今后越南与他国立盟互市,则须预行照会法国。
(第五款)越南国王现在所割畀于法国者,其所辖治之地,即嘉定、边和、定祥、永隆、安江、河仙六省。其界东临海,毗连平顺省,西临暹罗湾,南枕南海,北接柬埔寨,均归法国管理,独操自有之权。下略。
(第十一款)越南国因欲便于各国通商互市,故特开平定省施耐汛,海阳省宁海汛,并该汛上溯哈尼河一带,以达大清国云南边境,凡一应外国商船可以随意往来。下略。
此条约凡二十二款,此其最关紧要者也。第二款冒头认越南为自主国一语,是还其门面,欧人待东方诸国之惯技也,其下文解释已含保护国之性质。其第三款,则将保护法宣言无惮矣。其第五款,则下交趾纯然割让,又异于他地也。其第十一款,则与我云南有关,法人之汲汲经营越南,其最后之目的,实在我国也,故今详举之,其余关于赔款、开港、传教、交犯等,以仅属于一时之事项,故略之。
《西贡条约》既成,越人举国上下,莫不愤悔。至一八八二年,光绪九年。适刘永福率游勇入安南,将以之为根据地,越人乃利用之,欲以驱法人于境外。红河航路为梗,全境骚然,法人乃以兵直陷河内。噩耗达顺化政府,国王乃颁明诏,使黑旗军拒法兵。我政府一面使公使曾纪泽牒责法国,而北京法公使布黎氏,亦抗辩不相下。李鸿章力主平和,提出协商案四款,布黎氏亦提出协商案三款,正相持未决,而法国政府忽大更迭,拉克尔氏为外务大臣。拉氏者,著名之侵略家也。一意坚持,两协商案,皆置不理,且免黜布黎氏。一面增兵以略安南,遂陷南定海阳山西,直逼顺化府,越人不支,为城下盟。卒以一八八三年,结条约二十八条,所谓《哈尔曼条约》是也。语其内容,则:
(一)安南公然自认为法兰西保护国。
(二)割让平顺省。(https://www.daowen.com)
(三)法国设兵备于安南各要隘,且于红河沿岸设哨所。
(四)顺化府即越京。及其他大小都府,法国皆设官驻扎。
(五)下列各件,皆受驻扎官之监督:
(甲)诸大市之警察;
(乙)税务;
(丙)自平顺省北境以迄东京,一切官吏及东京城内大小官吏。
(六)下列各件,法国驻扎官全权执行之:
(甲)外交事务;
(乙)税关事务;
(丙)内外交涉之司法事务。
(七)增开三港为通商口岸。
(八)开西贡河内间之道路,且架设电线。
自此条约成,越南始全然永在法国羁轭之下。
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复结《顺化条约》十九条,不过取《哈尔曼条约》而修加之确定之耳,今不多述。
自《哈尔曼条约》发表,我国人心大激昂,主战之论,朝野嚣然,于是有马江之役。我当局者既著著失败,而法国政府,亦生纷乱,阁员大更迭,外务大臣拉克尔以忧愤死。法亦厌兵,于是乃与我结《天津条约》,其第二条,声明法国与安南从前所结条约,及将来所结条约,中国一切承认之。于是中国举千年来主属之关系,一切放弃,安南遂以正式再醮于法兰西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