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地区战略布局,实现产业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临海拥江的江苏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指引下,已具备开发建设海上风电的良好条件,并逐步展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江苏沿海海上风电大发展也给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带来巨大压力,为了维护海上风电正常运转,需要大量运维船舶为海上风电平台提供人员转运、油水供应、油污处理和工程服务等工作。海上风电平台一般都建在海洋滩涂区。该区域水深受限,水下环境复杂,只有熟悉当地水势的渔民才能驾驶船舶穿行其间。运维船舶属于沿海海船,渔民只有渔业船舶适任证书,不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运维船舶日益增加的船员用工需求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江苏是渔业资源大省,渔业从业人员众多。为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逐步压减近海渔业资源捕捞强度,财政部农业部出台了《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引导渔民自愿退出海洋捕捞业。2017年,为进一步加大对捕捞强度的控制,国家调整完善了“十三五”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农业部组织沿海各省签订了《加强国内海洋渔船控制与管理责任书》和《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责任书》,要求到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江苏沿海渔业资源减少让地区渔业从业人员生活失去了保障。很多渔民文化程度较低,没有其他从业技能,一大批渔民进入了贫困行列。(https://www.daowen.com)
为了响应国家和地方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我校按照交通运输部海船员〔2013〕477号《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精准帮扶,通过技能培训把江苏地区过剩的海洋捕捞业劳动力转移到海上风电建设和维护工作中去,实现智力脱贫。2017年至2019年7月,我校共计培训海洋捕捞船舶船员转任海船船员适任培训学员2000人次。我校高度重视此类项目培训,从教学设计、教案编写、学员考勤、座谈交流和教学监管入手,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学员通过率达80%。目前该批学员已经进入海上风电公司工作。这一做法合理转移过剩劳动力的同时减少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压力,为海上交通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