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购基金的概念

一、修购基金的概念

医院的净资产中包括专用基金。专用基金用来核算主管部门拨入以及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

购置费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修缮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中小修及大修理。一级医院5000元以下的一次性修购费以及二、三级医院1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修购费列支“业务支出——购置费或修缮费”,超出上述规定限额的大额修购费列支“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修购基金不足时,列支事业基金。

在确定修购基金提取比例时,国家有统一的规定,要按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要按财务管理权限,由财政部门和事业主管部门依照事业单位的规模和修缮购置的需要确定,尽可能保证修购基金达到一定的规模,并稳定地增长。

计提修购基金后,应专设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应该指明的是,这里所指的账户是会计核算上的账户,并不是要求在银行开设专户。要按照修购基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安排支出,专款专用,支出不得超出资金规模,并保证修缮基金的使用合理、合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