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灾救济委员会的支持
1931到1932年长江的巨大洪水使南京政府感到有必要任命一个国家水灾救济委员会。在这一任命之后,包括其总干事在内的华洋义赈会全体成员几乎立刻接到邀请,与这一政府救灾组织一起工作。部分由于华洋义赈会的强烈主张,部分出于国家救济委员会的批准,组织合作社与建筑堤坝一起被视为主要的改良工作。华洋义赈会活动向长江流域的扩展,使安徽、江西、湖南和湖北建立起新的合作社。
稍后不久,最初位于南京,后来移至汉口的南京政府最高统帅部,为它自己制定了一个着重于政治而不是军事措施的反共政策。在当前合作社热潮的席卷之下,隶属于战地司令部的政工人员也在长江中游着手建立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自1933年4月创办的豫鄂皖赣4省农民银行。最高统帅部曾几次拨出总数为60万元国币的款项,作为在江西组织合作社的启动基金。1935年,当时已在汉口的最高统帅部最终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命令在各省为合作社建立一个单独的合作金库。(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