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致无名者(一封)
前日(二十七日)与贾子咏同见庆邸,已蒙面允,照去年所说:将泽襄铁路改为泽浦,准其载人载货。当见时,原经手之杨君约昨日晤,仍有话说,故前日未曾发电。昨日杨君云,此事例得有费用,邸中办事人不能白效劳。如无此说,虽面允亦当批驳云云(此款非杨君得,当可意会,杨君但得零头耳。)故今日一面电白,一面函详也。盖前数日,本先由杨君与邸说通,我辈方往谒见也。请与哲君说明,应如何办法,允费若干,当密电沙彪纳君立据签字与杨君说明,先由仲等立据,俟批到手再交西字笔据。似此办法,较为妥当。即请筹安。
再杨君索三十草。仲告以断做不到,渠尚未松口。
说明:
此信前缺。《刘鹗集》根据1986年日本清末小说研究会出版的《清末小说》第9期樽本照雄先生《刘铁云辛丑日记的再构成》一文过录。此信残页原夹在《辛丑日记》中。写信年月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