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黄葆年(一封)
锡朋三哥亲家执事:
屡奉手教,皆以不谨小节,曲为原谅。谅之者,勖之也,敢不勉诸!闻诸夫子云:“君子和而不同。”每蒙不以强同苦我,真知我者矣。弟与诸君子殊途而同归,必不能共辙者也。尝自谓平生知己,除父师外,惟实甫及公二人而已。弟于诸学长或由敬而爱或由爱而敬者,比比皆然,然心悦诚服者,亦惟公一人而已。公之德望,门中人无不俯首至地,心悦诚服。然诚服则有之,知公则未能尽也。妄自以为知公之深,罕有其匹。
来示云:公力于内,弟力于外。“同为空同之子孙,同培古今之道脉,同身同命,海枯石烂,无有二心,不以形迹拘,更不以他端为疑也。”是言也,公由踵趾发出,弟受之至于踵趾。上自昊天、上帝、太谷、龙川,下至蠢动含灵,无不允诺,弟与公所可同信者也。弟之所为,几无一事不与公相反;然至于所以为,窃又自以为无一事不与公相合也。此公所谓不以形迹拘,更不以他端为疑也。弟从夫子之日甚浅,即与公周旋之日亦甚不深。上海虽有数十日之聚,所议论者,观剧而已,看花而已。济南相聚多日,亦所谈者,公之吏治,弟之河工而已。公固未尝一日以道诏我,我亦未尝一日以道质疑问难于公之前。然私心之所步趋者,实惟公是式。年来每当得意之时,辄击节自赏曰:“此黄三先生法也!”盖受教在无言之顷,有相感以气者焉。弟既深自信以能窥见公之一斑,故谤满天下不觉稍损,誉言满天下不觉稍益,惟一事不合龙川之法与公所为,辄怏怏终夜不寐,改之而后安于心,此又不足为外人道者也。弟之于公,其所以同者志也,所不同者学与养也。公能知天,公能信天,此公学养之至也。弟固未尝知天,弟固未尝不信天。惟其不能知天,故竟以天下为已任。天下之安危,匹夫与有责焉。
今日国之大病,在民失其养。各国以盘剥为宗,朝廷以朘削为事,民不堪矣。民困则思乱,迩者又有康、梁之徒出而鼓荡之,天下殆哉岌岌乎!颇不自揣,欲以渺渺之身,潜移而默运之。行与不行虽未可知,先自妄命之曰必行,此不能知天之过也。唯其未尝不信天,故十余年来所如不合,未尝一动怨天尤人之心,可以进则进,不可以进则不进,待时而动,不敢以私智强行于其间,殆非信天之亚欤?
同门诸君子,爱弟者众矣,谅弟者多矣,知弟者鲜矣。至于知弟而又深信不疑者,惟公一人而已。窃忆夫子主云溪家时,坐客房之里室,宣巽二之旨曰:“将来天下,二巳传道。”是日也,侍坐者,公及弟及云溪夫人、小宝四人,皆巳年生人也。尔时私用自负,至今日者,更有不容推诿也已。
圣功大纲,不外教、养两途,公以教天下为已任,弟以养天下为己任。各竭心力,互相扶掖为之。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同为空同之子孙,同培古今之道脉,同身同命,海枯石烂,无有贰心。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千万珍摄,为道保重。 敬请宏安。
壬寅十月十七日,弟铁云顿首。
说明:
此系刘鹗1902年11月16日致当时太谷学派的山长黄葆年的长信。原件由刘蕙孙先生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