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亲迎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不亲迎区

直隶省

延庆:不论士庶,咸不亲迎,惟用一亲眷女子往娶,入门设香案于中堂,置斗粟插弓矢于中,令丈夫拜谓之拜天地,新妇立于旁。——李钟俾修,《延庆县志》,乾隆七年(1742),第3卷,第36页。

宣化:不论士庶咸不亲迎,惟用一亲眷女子往娶而已。——陈坦修,《宣化县志》,康熙五十年(1711),第 15卷,第3页。

怀来:不论士庶咸不亲迎,惟用一亲眷女子往娶而已——许际远修,《怀来县志》,康熙五十一年(1712),第5卷,第3页。

临榆:婚罔亲迎。——游春开修,《临榆县志》,光绪四年(1878),第8卷,第3页,引《山海书志》文。

怀安:择期用鼓乐迎娶,男不亲迎,止央亲眷女。——荫禄修,《怀安县志》,光绪二年(1876),第3卷。

江苏省

江阴:独亲迎一节,无论城乡士民,则概未有行之者。——季念治修,《江阴县志》,光绪四年(1878),第9卷,第8页。

邳:婚不亲迎。——鲁一同修,《邳州志》,光绪十八年(1892),第1卷,第4页。

太仓:婿不亲迎,媒为先容。——洪锡范修,《太仓州志》,民国七年(1918),第 3卷,第 1页。

江宁:婚之亲迎者绝少,惟姑自往迎之。女家稍款以菜果。妇登舆,则女之母随送。至婿家舅姑设宴款女之母。——姚鼐修,《江宁府志》,嘉庆十六年(1811),第11卷,第4页。

盐城:程志云,婚礼必亲迎。府志则云,婿不亲迎,请人代往。阅六七年,而风俗奢纵有如此,宜归咎于人事,而气运不为之任过者也。——陈玉树修,《盐城县志》,光绪二十一年(1895),第2卷,第28页。

苏州:吴江亲迎奠雁,余处不复行。——李铭皖修,《苏州府志》,光绪七年(1881),第3卷,第16页。

靖江:奠雁亲迎皆废。——褚翔修,《靖江县志》,光绪年间,第5卷,第15页。

六合:亲迎俗废已久。——贺延寿修,《六合县志》,光绪九年(1883),附录,第1卷。

江都:婚日亦不亲迎。婿家用彩舆鼓乐以导妇归。——王格修,《江都县志》,乾隆八年(1743),光绪七年重刊,第10卷,第1页(与《古今图书集成》及《扬州府志》不合,见第 202页)。

浙江省

建德:娶之日男不亲迎。专舁彩舆鼓乐往导。——王报修,《建德县志》,民国八年(1919),第3卷,第4页。

钱塘:婚六礼中如问名纳彩等随俗行之,犹不大悖于古。独亲迎大典竟废不行。——魏厚修,《钱塘县志》,康熙五十七年(1718),第7卷,第6页。

鄞:婿不亲迎,命使者赍名帖导彩舆至女家。——董沛修,《鄞县志》,光绪二年(1876),第2卷,第7—8页。

河南省

鹿邑:通俗之礼大都无异。惟不亲迎。世族崇礼亦只令婿俟诸门外新妇至,揖以入而已。——于沧澜修,《鹿邑县志》,光绪二十二年(1896),第9卷,第3页。

嵩:其婚姻亲迎礼废。——龚文明修,《嵩县志》光绪三十二年(1906),第9卷,第4页。

江西省

南昌:婿不亲迎,及里,夫先诣轿所携簪插妇首,还取妇簪自簪,谓之换簪。——燕毅修,《南昌县志》,同治九年(1870),第1卷,第48页。

庐陵:婚嫁不行亲迎礼。——刘绎修,《吉安府志》,光绪元年(1875),第1卷,第39页。

永新:亲迎礼无行者,第彩舆迎新妇,男女家密亲相送迎,中道合饮而别。——刘绎修,《吉安府志》,光绪元年(1875),第1卷,第42页。

袁州:男不亲迎,到门割鸡洒血以断煞,男绕舆三匝,择夫妇元配多子孙者,揭舆罩男女交一拜。——萧玉铨修,《袁州府志》,同治十二年(1873),第1—2卷,第45页。

广信:婚礼不亲迎,无以为非者,然吾国江西诸郡尚有婿摄盛服,迎于中道者。——蒋继珠修,《广信府志》,同治十一年(1872),第1—2卷,第92页。

遗嫁日,以亲子弟送女中涂。娶者以亲子弟来接女,两家相揖之饮而退,谓之接路酒。——蒋继珠修,《广信府志》,同治十一年(1872),第1—2卷,第93页。

湖南省

衡山:逆女之日,备马送厚媒,先告女氏,随以彩轿往迎。——文岳英修,《衡山县志》,光绪元年(1875),第20卷,第11页。

零陵:往常有锁轿之说,谓婿至女家视女升舆而自锁其轿门也。此礼犹存,却不亲迎。——宗绩辰修,《永州府志》,道光八年(1828),第5卷上,第22页。

黔阳:亲迎鲜有行者。——易夔尧修,《黔阳县志》,同治十三年(1874),第16卷,第3页。

桃源:嫁娶不亲迎。——《古今图书集成》,第1259卷。

龙阳:亲迎礼废。——《古今图书集成》,第1259卷。

祁阳:亲迎久废。——宗绩辰修,《永州府志》,道光八年(1828),第5卷上,第23页。

道州:前夕,迎轿有催妆启,以二鹅代奠,惟婿不亲至。——宗绩辰修,《永州府志》,道光八年(1828),第5卷上,第25页。

酃:婚期,婿家饰彩舆行奠雁礼。导鼓吹,陈花烛酒醴。亲迎虽废,而遗意犹存。——杨岳方修,《酃县志》, 同治十二年(1873),第7卷,第15 页。

安徽省

徽州:“休宁,婺源,祁门,黟”亲迎不行。——《古今图书集成》,第792卷。

凤阳:“临淮,怀远,定远,王河,虹,寿州”,婚礼六礼,止通名,纳彩,余礼皆不行。——《古今图书集成》,第883卷。

颍上:亲迎之礼旷焉不讲。——《古今图书集成》,第883卷。

宁国:无亲迎礼。——《古今图书集成》,第799卷。

广东省

南雄:男无亲迎。——《古今图书集成》,第1323卷。

始兴:婚礼无纳彩,纳币,亲迎。——《古今图书集成》,第1323卷。

广西省

南宁:婚礼罔行亲迎。——《古今图书集成》,第8443卷。

1933年

〔1〕《仪礼》,上海涵芬楼借长沙叶氏观古堂藏明徐氏仿宋本景行本第2卷“士昏礼第二”,第4—6页。

〔2〕《仪礼》,第2卷“士昏礼第二”,第15—16页。

〔3〕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下册,第380—381页。

〔4〕例如《盐城县志》云:“程志云,婚礼必亲迎。府志则云,婿不亲迎,请人代往。阅六七年,而风俗奢纵有如此,宜归咎于人事,而气运不为之任过者也。”(第2卷,第26页)作者认为两志记载之别,归于风俗奢纵,不若归于记载有误为近理。

〔5〕《栾城县志》。

〔6〕《解县志》及《虞乡县志》。

〔7〕上海涵芬楼藏《左海文集》本,景行本,第4卷,第13页。

〔8〕《诗经·大雅·文王之什》,中华《四部备要》本,第16卷,第3—4页。

〔9〕上海涵芬楼借长沙叶氏观古堂藏明刊有图本景行本卷之一,第9页。

〔10〕《诗经·国风·齐》第5卷,第2页。

〔11〕《诗经·国风·齐》第5卷,第2页。

〔12〕或谓天子按周制不亲迎,故以大夫代。关于此俗是否及于帝皇,聚讼颇烈,可引《通典》之综论以说明之:公羊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石氏说王者至尊无敌体,义不亲迎,郑元(玄)驳之曰:“文王亲迎于渭则天子亲迎也。天子虽尊,其于后,夫妇也,夫妇无判,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于此哉?《礼记·哀公问》‘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焉?’此言继先圣之后为天。地之主非天子则谁乎?”是郑以天子当亲迎也(礼十八,嘉三)。
作者以为周之帝王娶于纪,齐而不亲迎不足为周制帝王不亲迎之证。盖齐纪俱非姬姓,齐之不亲迎,有诗可证。娶于无亲迎婚俗之国,以大夫代迎,自理之常也。

〔13〕《春秋经传集解》,上海涵芬楼借玉田蒋氏藏宋刊巾箱本景印本第2卷,第9页。

〔14〕《春秋经传集解》,第15卷,第17页。

〔15〕《春秋经传集解》,第1卷,第4页。

〔16〕《春秋经传集解》,第2卷,第4页。

〔17〕《春秋经传集解》,第8卷,第6页。

〔18〕《春秋经传集解》,第10卷,第1页。

〔19〕《春秋经传集解》,第13卷,第6页。

〔20〕《春秋经传集解》,第6卷,第15页。

〔21〕《春秋经传集解》,第7卷,第11页。

〔22〕《春秋经传集解》,第12卷,第18页。

〔23〕王国维:《观堂集》,第12卷,第1页。

〔24〕王国维:《观堂集》,第12卷,第3—4页。

〔25〕蒋廷锡:《尚书地理今释》引《昭代丛书》丁集第3卷,第13页。

〔26〕王国维:《观堂集》,第12卷,第1—2页。

〔27〕王国维:《观堂集》,第12卷,第5页。

〔28〕《毛诗》,上引本第16卷,第5页。

〔29〕余永梁:《易卦爻辞的时代及其作者》,民国十七年十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本第1份,重载于顾颉刚《古史辨》第3册上编,第146页。

〔30〕《清华周刊》,第37卷第9、10合期,第41—61页。

〔31〕Li Chih,The Format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第233页。

〔32〕中部东区为黄河之南,长江之北,西至今河南、山西、陕西之交界处,即今山东、河南及湖北、安徽、江苏之大部。
中部西北区为黄河之南,中部东区之西,长江之北,即今山西、甘肃、陕西之大部。南部为长江以南。

〔33〕《晋书》,第56卷,列传26。

〔34〕S.M.Shirokogoroff,Anthropology of Eastern China and Kwangtung Province,第8—10页。

〔35〕S.M.Shirokogoroff,Anthropology of Eastern China and Kwangtung Province,第8—10页。

〔36〕S.M.Shirokogoroff,Anthropology of Eastern China and Kwangtung Province,第9页。

〔37〕谭其骧:《中国内地移民史——湖南篇》,燕京大学《史学年报》,第80—81页。

〔38〕《社会学刊》,2卷 4期,《两汉的人口移动与文化》,第11—12页。

〔39〕谭其骧:《中国内地移民史——湖南篇》,第63页。

〔40〕《海宁县志》,第40卷,第3页。

〔41〕S.M.Shirokogoroff,Anthropology of Eastern China and Kwangtung Province,第130—133页。

〔42〕S.M.Shirokogoroff,Anthropology of Eastern China and Kwangtung Province,第130—133页。

〔43〕S.M.Shirokogoroff,Anthropology of Eastern China and Kwangtung Province,第130—133页。

〔44〕《仪礼》,第2卷,“士昏礼第二”,第16—17页。

〔45〕《礼记·昏仪》,中华据相台岳氏家塾本校刊聚珍仿宋本第20卷,第2页。

〔46〕《礼记·昏仪》,中华据相台岳氏家塾本校刊聚珍仿宋本第20卷,《郊特牲》,第8卷,第10页。

〔47〕《礼记·昏仪》,中华据相台岳氏家塾本校刊聚珍仿宋本第20卷,《哀公问》,第15卷,第4—6页。

〔48〕杜佑:《通典》十八,嘉三“皇太子纳妃”注。

〔49〕《前汉书·平帝本纪》,涵芬楼影印本,第12卷,第3页。

〔50〕《晋书·礼志下》,中华聚珍仿宋本,第21卷,第1页。

〔51〕《唐会要》,第83卷,第3页。

〔52〕《续通典》第58卷,《士大夫婚礼》及《庶人婚礼》。

〔53〕《大明会典》。

〔54〕《大明会典》。

〔55〕《大明会典》。

〔56〕《大明会典》。

〔57〕夏敬渠:《野叟曝言》,第95页。

〔58〕刘介苗:《荒小记》,第6章。

〔59〕魏祝亭:《荆南苗俗记》,《旧小说》已集第199页转载。

〔60〕颜复礼,商承祖:《广西凌云瑶人调查报告》。

〔61〕颜复礼,商承祖:《广西凌云瑶人调查报告》。

〔62〕颜复礼,商承祖:《广西凌云瑶人调查报告》。(https://www.daowen.com)

〔63〕见《旧小说》已集第202页转载。

〔64〕满洲婚俗见其Social Organization of the Manchus,第77—84页。驯鹿通古斯婚俗见其 Social Organization of the Northern Tungus,第229—230页。

〔65〕王香月:《鲁北风俗之一——婚》,《大公报》“社会问题未刊稿”。

〔66〕《登州志》第6卷,第3页。

〔67〕《永年县志》第17卷,第2页。

〔68〕《菏泽县志》第6卷,第2页。

〔69〕《河间县志》第3卷,第2页。

〔70〕《盐山县志》第5卷,第2页。

〔71〕《庆云县志》第3卷,第8页。

〔72〕《晋州志》第1卷,《风俗志》第3页。

〔73〕《平原县志》第1卷,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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