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迎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亲迎区

直隶省,即今河北省及察哈尔之一部。

固安:临期男子亲迎,陈设灯烛鼓吹至女家,女家备酒醴敬迎谓之喜筵。宴毕……女至婿家。——陈崇砥修,《固安县志》,咸丰九年(1859),第1卷,第23页。

易:娶亲以彩轿,纱灯,吹手,行亲迎礼——胡作炳修,《易州志》,乾隆十二年(1747),第10卷,第2页。

定兴:及期亲迎,女家设宴曰“喜筵”。女乘彩舆,婿前导。及门,以马鞍置地,扶女跨之,曰“平安”。——张谐之修,《定兴县志》,光绪十三年(1887),第13卷,第3页。

五十年前亲迎以车,有力者乃用轿,近数十年来,即贫无立锥,率用彩轿。其用车者,已不概见矣(张谐之修,《定兴县志》,光绪十三年(1887),第12卷,第2页)。

清苑:士大夫家子女及婿行六礼,请期,纳采,告庙,亲迎,奠雁,庙见。庶人贫者多不能备,惟纳采亲迎不废。——李逢源修,《清苑县志》,同治十二年(1873),第12卷,第4页。

河间:至日,婿往妇家亲迎。出行不数武,婿独返。再拜岳父母曰“谢亲”。——吴山凤修,《河间县志》,乾隆二十四年(1759),第3卷,第2页。

献:俗尚亲迎,鼓吹灯烛彩舆以往。女帕首,男引,出登舆。男先女后。——万廷兰修,《献县志》,乾隆二十六年(1761),第4卷,第33页。

盐山:及期,婿亲迎。舁彩舆,导以鼓乐仪从。女家有伴婆,曰“送女客”。男家或用伴郎。婿至女家,行奠雁礼。女家设筵款婿。婿领新妇升舆,至婿门。延女宾二人接迎。——潘震乙修,《盐山县志》,同治六年(1867),第5卷,第2页。

庆云:及期婿亲迎,同伴一人,俗曰“娶女客”。士族用女仆,农家以亲邻之老妪为之。女氏送女亦同,俗曰“送女客”。女氏设酒筵款婿。既迎归,及门置鞍新妇舆前。新妇降舆,履鞍,手捧甑,义取平安。——戴图示孙修,《庆云县志》,咸丰五年(1855),第3卷,第8—9页。

东光:娶日,婿亲迎,即时谢婚。——白为玑修,《东光县志》,康熙三十二年(1693),第3卷,第25页。

故城:若夫婚娶之礼,称家有无。独亲迎一节,贫富皆然。——王堉德修,《故城县志》,光绪十一年(1885),第4卷,第38页。

当日,无贵贱皆亲迎。王堉德修,《故城县志》,光绪十一年(1885),第4卷,第39页。

晋:至亲迎朝,男家择仆妇中有夫有子,及属象无犯者二人曰“娶女客”,从新女婿,昧爽,往新妇家,彩结肩舆,导以鼓吹。肩舆后以铜锡瓶,注水,塞其口,而倒系之,使水可滴下,曰“长流水”,义取亲戚往来不绝也。又以杞柳为圆,“下缺十八字”纸置肩舆口,新妇至,使抱而进,义取“发夫蚤生子而多男”也。亲迎醴用雁或以苍鹅代之。俗多用鸡,曰长命鸡。新婿至妇家,主人设酒馔。以盂著私授从者,令携归,曰“带妇”。妇家于女子于归之前一夕,亲属皆酌以酒曰“送行”。亦择仆妇二人如婿家曰“送女客”。新妇出阁,蒙以红绵,曰“盖头”以避凶煞。由阁门至舆,所历借以氍毹,义取“不践贫地”,平贫音近也。新妇升舆,下舆皆先令阴阳家择所向以趋吉。新妇至男家。以马鞍横于中门,使跨而过,义取“安”也。入门,即以织机中所云胜子者,授之新妇,意取“盛”也。新妇所历亦借以氍毹,柱磶石台皆剪红纸贴其上,曰避“白虎”。——全世德修,《晋州志》,咸丰十年(1860),第1卷《风俗志》,第3—5页。

栾城:婚必亲迎。——赵炯修,《栾城县志》,康熙十一年(1672),第2卷,第27页。

云寿:云寿县于亲迎前,戚友多遗以帽,曰可以冠矣。——刘赓年修,《云寿县志》,同治十二年(1873),第1卷,《风俗》第1页。

井陉:娶必亲迎。——钟文英修,《井陉县志》,雍正八年(1730),第1卷,第15页。

钜鹿:届期亲迎,鼓乐前导。轿用彩结,娶女客加笄。——凌图示修,《钜鹿县志》,光绪十二年(1886),第6卷,第3页。

永年:迎婚前一日,婿具酒果隶乐往女家,曰通道路。明晨,盛张鼓乐亲迎。——夏诒钰修,《永年县志》,光绪三年(1877),第17卷,第2页。

肥乡:亲迎日,婿马前导,妇舆后随,大张鼓乐至门。——李鹏屏修,《肥乡县志》,同治六年(1867),第16卷,第1页。

磁:婚礼亲迎。——李国亮修,《磁州志》,康熙四十二年(1703),第9卷,第2页。

顺德:婚之前一日,婿具醴果往,曰通道路。男家邀眷属妇具妇图示冠簪至女家,梳剃加并结。辰往娶。婿先行,鼓乐前导。轿用彩结,娶女客即居轿后。——徐景曾修,《顺德府志》,乾隆十五年(1750),第6卷,第11—12页。

广平:婚之前一日,婿具醴果往,曰通道路。男家邀眷属妇具妇图示冠簪至女家,梳剃加并结。辰往娶。婿先行,鼓乐前导。轿用彩结,娶女客即居轿后。——朱叔权修,《广平府志》,乾隆十年(1745),第11卷,第30页。

山东省

登州:娶之日,婿亲迎。备彩舆以灯烛鼓乐导之女家。偏礼亲族尊长毕,乃饮宴,俟女升舆,同归至家。——周悦让修,《登州志》,光绪七年(1881),第6卷,第3页。

蓬莱:娶之日,婿往亲迎。乘彩轿,外备轿二乘:一迎新妇,一为迎客。迎客以婿之女尊长为之。灯烛鼓乐于前。至妇家迎。婿入,婿奠于妇之祖堂,即遍拜其族姓亲长。宴少顷,婿先出,乘舆。女以红绢蒙面,谓云上头节。随婿出乘舆于归。鼓乐前导,至婿门。先入以待妇。入门,先以彩系宝瓶,令新妇拖持。婿执其二端,牵引而行。谓之牵红。——王文焘修,《蓬莱县志》,道光十九年(1839),第3卷,第17页。

黄:婚礼亲迎。——尹继美修,《黄县志》,同治十年(1871),第2卷,第14页。

平度:亲迎,牢馈,庙见,礼文皆备。亦无官庶之别。——李图修,《平度州志》,道光二十九年(1849),第10卷,第2页。

昌邑:婚娶不论赀财,依《家礼》亲迎。——周来邵修,《昌邑县志》,乾隆七年(1742),第2卷,第57页。

即墨:婚礼士大夫不计赀财,婿必亲迎。六礼具备,惟不行奠雁耳。——林溥修,《即墨县志》,同治十二年(1873),第1卷,第29页。

胶:亲迎乘肩舆,则饰幼童,乘女舆曰押轿。——李图修,《胶州志》,道光二十五年(1845),第15卷,第2页。

诸城:其婚姻则问名,请期,亲迎,合卺,仪节略备。无复俟堂之讥。——李文藻修,《诸城县志》,乾隆二十五年(1760),志11,第1页。

蒲台:婚礼仪节多遵古制,旧志谓婿不亲迎,犹仍齐俗,今行之者久矣。——严文典修,《蒲台县志》,乾隆二十八年(1763),第2卷,第30页。

长山:请期,纳采,亲迎,丰俭称家。——钟廷瑛修,《长山县志》,嘉庆六年(1801),第1卷,第19页。

武定:问名,纳采,亲迎,合卺,诸仪多遵古制。——李熙龄修,《武定府志》,咸丰九年(1859),第4卷,第9页。

青城:至日亲迎。——周瑊修,《青城县志》,乾隆二十四年(1759),卷之一,第10页。

惠民:及期,婿入门亲迎。——李勖修,《惠民县志》,光绪二十五年(1899),第16卷,第2页。

利津:及期,婿入门亲迎。——盛赞熙修,《利津县志》,光绪九年(1883),第16卷,第73页。

章邱:及期亲迎。——曹楙坚修,《章邱县志》,道光十三年(1833),第6卷,第5页。

肥城:亲迎用彩舆,仪仗等物,较古礼过繁。然犹阳去阴来之义不至与齐俗同讥。——曾冠英修,《肥城县志》,嘉庆二十年(1815),第8卷,第1页。

临邑:委禽,亲迎,犹有古道。——翟招庆修,《临邑县志》,同治十三年(1874),第1卷,第34页。

济宁:婚礼亲迎一节,尚为近古云。——徐志干修,《济宁县志》,咸丰八年(1858),第30卷,第24页。

荏平:婿重亲迎。——孙光绪修,《荏平县志》,康熙四十七年(1708),第1卷,第9页。

东阿:至期,婿备仪仗,肩舆鼓乐,张灯往妇家亲迎。及旦妇至。——吴怡修,《东阿县志》,道光九年(1829),第2卷,第29页。

莘:婚礼问名纳采亲迎。——孔广海修,《莘县志》,光绪十三年(1887),第1卷,第27页。

鱼台:必往亲迎,不醮不御,代雁以图示。——冯振鸿修,《鱼台县志》,乾隆二十九年(1764),第1卷,第10页。

菏泽:亲迎日,诸姻内眷,皆具筵往馈,尽三日,女眷以鼓乐迎婿。至家亲友竞以盒酒相贺,至晚,复以鼓乐送婿,友陪至婿家,宴饮相欢而罢。谓之图示婿。——凌寿柏修,《菏泽县志》,光绪六年(1880),第6卷,第2页。

城武:前一日,男家备轿二,鼓乐亲迎。用雄鹅一,代雁。至则设祭于女之先祖,谓之祭先。次日黎明缚鹅于棹。男行一叩首礼,奠酒名奠雁礼,宴毕,男有随行老妪名“娶女客”于先为女冠等作乐名“上头”。女徐上轿。男至后宅。一叩首,谢亲。女家配以鹅,亦以老妪送之,名“送女客”。女之兄弟亦送之。——刘士瀛修,《城武县志》,道光十年(1830),第1卷,第17页。

单:亲迎以夜。奠雁以鹅,或鸡代之。妇至婿家。预于天井设案,上置斗,秤,铜镜。夫妇同拜曰拜天地。——普尔泰修,《单县志》,乾隆二十四年(1759),第2卷,第27页。

邹:必于亲迎,不醮不御,奠雁以雉。——娄一均修,《邹县志》,康熙五十四年(1715),第3卷,第4页。

河南省

林:吉期既届,婿家用娶女客二人,随新郎往迎,妇家亦用送女客二人款接。男宴于外,女宴于内。新人红袍,红裾,红帕罩面,登舆就途,娶女客导于前,新郎前马,送女客随于后。弟兄把轿入门。——杨潮观修,《林县志》,乾隆十七年(1752),第5卷,第13页。

滑:亲迎动遵古礼。——徐光弟修,《滑县志》,同治六年(1867),第5卷,第2页。

辉:婿亲迎必用长者一人前导,名曰“引礼”。亲迎礼毕,御轮先归。——周际华修,《辉县志》,道光十五年(1835),第4卷,第31页。

获嘉:亲迎,婿至妇家。父亲为披红簪花。婿先归。妇入门,以红毡藉地,无毡易以布,俗云新妇不踏土也。下轿抱瓶,贮五谷金银。——李栋修,《获嘉县志》,乾隆二十一年(1756),第9卷,第3页。

原武:届期之前,馈币及酒具于女氏,男家率婿至女家,祭其祖谓之行礼。即奠雁纳币之意……娶必亲迎。——吴文炘修,《原武县志》,乾隆十二年(1747),第2卷,第28页。

修武:及婚期亲迎归。——戈云锦修,《修武县志》,乾隆三十一年(1766),第3卷,第57页。

武陟:武邑风俗不问贵贱贫富,靡不亲迎矣。——方履篯修,《武陟县志》,道光九年(1829),第10卷,第6页。

武安:娶则亲迎,图示饭仍遵古制。——夏兆丰修,《武安县志》,乾隆四年(1739),第10卷,第1页。

泌阳:婚之日,婿亲迎。——栗郢修,《泌阳县志》,道光八年(1828),第4卷,第38页。

登封:婚礼,亲迎——洪亮吉修,《登封县志》,乾隆五十二年(1787),第9卷,第7页。

巩:婚礼迎亲,犹行古道。——《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420卷。

禹州:纳采,纳币,亲迎,皆有宴会,以君卿党亲友,视古六礼为约。——姚椿修,《禹州志》,道光十五年(1835),第9卷,第15页。

新郑:其亲迎也,女至婿门,有人授宝瓶,令女抱之。宝瓶中贮五谷,金银,近多用斗粟,中植以秤,悬镜一具,亦宝瓶之类也。——黄本诚修,《新郑县志》,乾隆四十一年(1776),第4卷,第4页。

中牟:娶必亲迎。——吴若烺修,《中牟县志》,同治九年(1870),第2卷,第35页。

长葛:亲迎车马颇盛修。——阮景咸修,《长葛县志》,乾隆十二年(1747),第1卷,第15页。

杞:亲迎,庙见,拜堂,尤彬彬有古风焉。——周玑修,《杞县志》,乾隆五十四年(1789),第8卷,第1页。

睢:婚礼问名,纳彩,及亲迎,皆遵朱子所定家礼。——王枚修,《睢州志》,光绪十八年(1892),第3卷,第65页。

遂平:奠雁,亲迎,尚用古礼。——祝赐修,《遂平县志》,乾隆二十四年(1759),第3卷,第13页。

郾城:至期,婿亲迎以昼。士大夫家具灯烛。女家设酒席宴婿。——傅豫修,《郾城县志》,乾隆十九年(1754),第1卷,第19页。

确山:奠雁亲迎,俱用古制。——周之瑚修,《确山县志》,乾隆十年(1745),第2卷,第64页。

光州:娶时,婿必亲迎。则贫富皆由之。视南北方独为近古。——杨修田修,《光州志》,光绪十二年至十三年(1886—1887),第1卷,第52页。

陕州:娶时必亲迎,以鼓吹前导。——龚崧林修,《陕州志》,同治六年(1867),第4卷,第1页。(https://www.daowen.com)

阌乡:亲迎他邑间发,阎邑犹古。择婿亲戚中表年相若者,相婿诣妇家拜祖庙,暨外父母,曰亲迎。族戚妇二人,往送曰娶女客,婚家亦择二妇,送之婿家曰送女客。——王维国修,《阌首县志》,光绪二十年(1894),第8卷,第1页。

山西省

浑源:亲迎,婿同伴客往之女家,行御轮礼。——桂敬顺修,《浑源州志》,乾隆二十八年(1763),第7卷,第13页。

榆次:凡婚必亲迎,主婚者率婿至妇家。或婿不暇往,则伯叔或亲友代之。主人延入。酒馔之外,饷婿以薄饼。婿必窃十余饼,及箸与酒器谓之得富贵。婿之往也,先使人送礼盒,内装酒肉。及婿之红花,妇之簪髻,簪用红骨或黄铜,髻用红纸糊,或以昭俭朴。——王平格修,《榆次县志》,同治元年(1862),第7卷,第2页。

太谷:亲迎乘轿,仪卫随,宜笼灯艺炬前后乐从,助婚成礼之义。择亲友中知礼者,为相,谓之伴客。女家送妇,亦如之。谓之送客。——王效尊修,《太谷县志》,光绪十二年(1886),第3卷,第3页。

平遥:亲迎无所谓奠雁,御轮,合卺,诸仪。及期以羊酒彩轿,轿夫皆红衣,大帽,彩旗,鼓吹,火炮,骑铭,二对或四对,盛装男女各二人。名曰“娶客”亲迎。女家设筵,请内亲。宴至昏与婿花红,亦盛装男女各二人,名曰“送客”兼致金银首饰衣服等物。新妇父兄抱新妇上轿,至婿门,用相礼入,撒帐以五谷,门傍设草二束,覆之以红帛,燃火以祓除不祥,新妇背镜,步则藉以红布或生绢。新婿执弓矢至垣中天井,翁姑拜祖先,新郎新妇皆却立不拜。寝门限,置马鞍,取平安也。床头预设柳斗,将男女所执物,皆纳其中。食新妇以拌面汤,夜灯不息忌三日不扫除。——林拱枢修,《平遥县志》,光绪八年(1882),第1卷,第15页。

介休:至期,婿或乘马,或坐肩舆,备彩仗鼓吹,亲迎于女氏之门。主人揖入,待以宾礼,新妇则载凤冠衣,祎衣,上彩舆,随婿而归。门之左右先设草二束,罩以朱帛,取束焚在户之义。童子捧盘盛五谷,青钱之类,迎面掷之,履黄绢而入诣香案。前案设元斗,盛五谷插弓矢,秤箴,车辐。又以彩线系小花瓶,饰盒。施于车辐之端。男拜女立,拜毕,男持弓矢,持者随捧元斗入洞房,置床上。洞房阈间,设马鞍,下置粉茧诸品,入后,妇女取之以为喜饼。床角树白矢纳枣桃等果于座下,新妇坐其上。——徐品山修,《介休县志》,嘉庆十九年(1814),第4卷,第18—19页。

稷山:婚礼六者仅存其四,问名,纳彩,请期,亲迎而已。——沈凤翔修,《稷山县志》,同治四年(1865),第1卷,第25页。

解:娶时,亲迎,奠雁,御轮,秩然有序。——曲乃锐修,《解县志》,民国九年(1920),第4卷,第12页。

长子:婚之日,婿必亲迎。——樊兑修,《长子县志》,嘉庆二十年(1815),第1卷,第12页。

湖北省

黄梅:亲迎,婿往妇家,奠雁迎归——宛名昌修,《黄梅县志》,光绪三年(1877),第6卷,第2页。

蕲州:此日婿乘舆鼓吹亲迎。——陈廷扬修,《蕲州县志》,光绪八年(1882),第3卷,第6页。

黄冈:其纳彩,请期,亲迎,必遵礼制。——戴昌言修,《黄冈县志》,光绪八年(1882),第2卷,第2页。

孝感:亲迎妇舆以杂色嫌缀其上,曰花花轿。婿御轮先归,俟于门。舆至,祝以黄冠,夫揖于外,妇拜于内。舆回旋,乃入,名曰回车马。——沈用增修,《孝感县志》,光绪九年(1883),第5卷,第3页。

随州:至期媒导婿亲迎,奠雁。先归俟于门外,设香案醴。女轿至,婿揖轿周回,然后入,谓之回车马。——史策先修,《随州志》,同治八年(1869),第12 卷,第1页。

枣阳:媒导婿亲迎行奠雁礼。女家款宴毕,婿先归。——史策先修,《枣阳县志》,同治四年(1865),第2卷,第22页。

光化:婚晨,父醮子亲迎。请二老妇鼓乐彩轿至女门。主人迎婿入,三揖三让,登堂以鹅代雁。酒行乐作,婿辞出升舆。女家亦请二老妇,送女偕至婿家。——叚映斗修,《光化县志》,光绪十年(1884),第1卷,第4页。

襄阳:婚晨,父醮子亲迎。请二老妇鼓乐彩轿至女门。主人迎婿入,三揖三让,登堂以鹅代雁。酒行乐作,婿辞出升舆。女家亦请二老妇,送女偕至婿家。——李士彬修,《襄阳县志》,同治十二年(1873),第1卷,第70页。

谷城:媒导婿亲迎,行奠雁礼。——蒋海澄修,《谷城县志》,同治六年(1867),第2卷,第19页。

兴山:至期婿至女家,执雁于堂中。拜毕,出坐小厅,俟女拜毕,启行,乃揖女登舆,鼓乐以行。至门,婿立中堂。俟彩舆至,预有秀才通轿击米,三揖,谓之拦车马。——范德炜修,《兴山县志》,同治四年(1865),第1卷,第51页。

宜昌:亲迎之日,盛设鼓乐灯彩。庶人亦乘舆,贽雁以彩帛锦女轿。——王柏心修,《宜昌府志》,同治五年(1866),第11卷,第8页。

荆州:行纳币礼,亲迎先一日,设筵。——顾嘉蘅修,《荆州志》,光绪六年(1880),第5卷,第1页。

江陵:行纳币礼,亲迎先一日,设筵。——胡九皋修,《江陵县志》,光绪二年(1876年),第31卷,第2页。

长阳:亲迎日,婿家具彩轿仪仗,鼓乐,抱家雁,婿全体摄盛服往女家曰娶亲……主人预请秀才一人穿公服,设香案灯烛量米一升。婿立秀才后。主人请彩舆,男送亲者,遣人持名帖,具仪物送秀才,示相请意。彩舆至,秀才对彩轿撒米三揖,婿随揖曰“拦车马”,又曰“回神”。——谭大勋修,《长阳县志》,同治五年(1866),第1卷,第2页。

宜城:婿必自往求婚是亲迎也……舆前设高照,提灯,明婚以为期也。鸣锣声炮……携家雁拜见。——张炳钟修,《宜城县志》,同治五年(1866),第1卷,《风俗》,第2页。

监利:亲迎先一日,设筵邀宾,即醮子遗意。——王柏心修,《监利县志》,同治十一年(1872),第1卷,第1页。

郧:纳彩,请期,亲迎。——贾洪诏修,《郧县志》,同治五年(1866),第2卷,第55页。

麻城:亲迎悉遵古礼。——余士珩修,《麻城县志》,光绪八年(1882),第10卷,第11页。

通城:亲迎前一日,仍鞍马请媒至家,鼓乐霄宴。媒率新婿鼓乐偕女家。款宴毕,保姆掖女幛面盛饰,出房,婿迎,向揖,名曰“见面”,保姆掖女同婿拜谒祖先,旋拜父母族戚,此女家受授之始也……男女交拜毕,保姆掖女登轿,男备服赠服,挂红,亲锁轿门,随轿鼓乐归至门,复亲用钥开锁。——胡洪鼎修,《通城县志》,同治六年(1867),第6卷,第5页。

江西省

九江:婚重亲迎。——黄凤楼修,《九江府志》,同治十二年(1873),第8卷,第1页。

德化:娶则亲迎。——黄凤楼修,《九江府志》,同治十二年(1873),第8卷,第3页。

建昌:婚行亲迎。——鲁琪光修,《建昌县志》,同治十一年(1872),第1卷,第5页。

雩都:亲迎之礼雩都独存。他邑间有一二行之者。——褚景昕修,《赣县志》,同治十一年(1872),第20卷,第3页。

彭泽:亲迎之礼,有俭有奢,随其土俗。亲迎,婿往妇家,奠雁。母往送之婿家设席以待父兄。亲戚望门而止。——《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875卷。

南安:至期女氏备奁仪,鼓乐送至男家。迟明,男子摄盛服用鼓乐导至女家。奠雁,亲至女轿前,如古御轮,亲迎成婚。——《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927卷。

湖南省

舆定:冠,婚,丧祭,咸导古制。——《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223卷。

安徽省

安庆:“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亲迎,多遵古礼。——《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778卷。

福建省

漳州:自文公过化后,冠,婚,丧,祭,多依《家礼》。——《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101卷。

永定:婚必亲迎。——《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014卷。

广西省

柳州:冠,婚,丧,祭,一遵古礼。——《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410卷。

兴安:婚,姻,丧,祭,悉遵文公《家礼》。——《古今图书集成》中的“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402卷。

江苏省

沛:届期婿往亲迎。——于书云修,《沛县志》,民国七年(1918),第3卷,第6页。

常熟:婚礼亦重亲迎。——庞鸿文修,《常昭合志稿》,光绪三十年(1904),第6卷,第12页。

宝应:婚礼重委禽亲迎。——孟毓兰修,《宝应县志》,道光二十年(1840),第9卷,第11页。

萧:乡城嫁娶必亲迎。——潘镕修,《萧县志》,嘉庆二十年(1815),第2卷,第5页。

扬州:委禽是敦亲迎是尚。——《古今图书集成》760卷(此条与《江都县志》记载不合,见第209页)。

兴化:亲迎存古礼。——《古今图书集成》,第708卷。

溧水:纳彩,纳币,请期,及亲迎,庙见皆遵古礼。——《溧水县志》,第2卷,第67页。

武进:亲迎,奠雁,曰拜雁。——杨成烈修,《武进阳湖县志》,光绪五年(1879),第1卷,第52页(与《古今图书集成》记载不合)。

高邮:婚礼多用亲迎礼。——冯馨修,《高邮县志》,嘉庆十八年(1813),第6卷,第16页。

浙江省

嘉兴:及期亲迎,奠雁于女家,以彩舆迎妇至门,鼓乐导入。——吴仰贤修,《嘉兴府志》,光绪三年至四年(1877—1878),第30卷,第9页。

湖州:婿于婚时亲迎谓之“发迎”,亲朋继之,谓之“陪娶”,亦谓之“陪迎”。先论财,然后行礼,贫富皆然。婿至,主人使亲族子弟迎入,升堂并拜,谓之“拜厅”。主人以茶果款婿谓之“作菜”,既毕,婿于彩舆前奠雁而拜,谓之“拜花轿”,还舆北向,女父若兄弟掖女入舆,谓之“抱嫁”。女舆出门,婿于堂前请参谒外舅姑,谓之“请见”(外舅姑必辞,无相见者)。(奠雁一礼最为近古。婿摄盛用命服,庶人用儒服,行奠雁礼。毕婿揖新人行,女从之。婿举轿帘以俟女登轿,婿先行,轿随之。按亲迎惟东乡行之,他处不尽然。)——周学溶修,《湖州府志》,同治十一年至十三年(1872—1874),第29卷,第9页。

淳安:娶之日,必亲迎,盛张鼓乐。——李诗修,《淳安县志》,光绪十年(1884),第1卷,第41页。

广东省

惠州:婚礼俗用槟榔为聘,亲迎于女家。——《古今图书集成》,第1329卷。

电白:亲迎。——《古今图书集成》,第1357卷。

肇庆:亲迎,同辈阶行以旗鼓谓之伴郎。——《古今图书集成》,第1349卷。

琼州:士多怀骑,尚实曰礼,宗吴进士锜,遵文公家礼及丘文庄濬著为仪节。乡落之间,吉凶往来不辍。郡城之中,尤多近古。——《古今图书集成》,第1380卷。

韶州:朱晦庵云,韶故名都愿悫少浮华,可与进于道者。盖有张九龄余靖之遗风也……行亲迎礼。——《古今图书集成》,第1317卷。

云南省

曲靖:婚娶仍行六礼。——《古今图书集成》,第1495卷。

楚雄:娶则请期,纳币而后亲迎也。——《古今图书集成》,第1482卷。

云南:娶则请期,纳币而后亲迎也。——《古今图书集成》,第146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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