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洲书院的办学形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白鹭洲书院的办学形式

创办于南宋末年的白鹭洲书院属于何种办学形式呢?对此,吉安学界一直存有争议,一种认为属于民办,一种认为属于官办。

自宋代始,尤其是南宋时,在理学家的推动下,官办书院越来越多,官府不仅投入资金兴复书院,还赐田赐额赐书等,保障书院运行,提升书院档次。最典型的是朱熹任南康知军时兴复白鹿洞书院,其复建书院所需的费用均为官府所拨,且朱熹亲立学规,亲自讲学,并向皇帝申请赐额,得到朝廷对官办书院的认可。在理学家们的推动下,在此之后的宋理宗皇帝,给数十家书院赐额赐田赐书。因为朝廷对书院的褒奖之举,书院在这一时期得到飞速发展。

审视白鹭洲书院的办学形式,可确认为官办,因其官办特征非常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官府创办并拨给学田院产

白鹭洲书院创办之初,志书中没有民间捐款建书院的记载,加上创办人江万里为吉州州守,由此可以推断,书院创办经费应是官府全部出资。不仅如此,《白鹭洲书院志》中还有如下记载:“宋知军江万里,置田捌佰石及绕城濠租,均以赡学。”[1]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江万里创建书院之后,还给书院置办了可产800石粮食的学田,以及吉州城城濠租金收入,作为书院的资产,即官府不仅创办了书院,并保障了书院长久运行所需的经费。

2.得到理宗皇帝赐额

据《白鹭洲书院志·建置》记载:“宋淳祐元年辛丑,知吉州军江万里建,理宗御书‘白鹭洲书院’以赐。”[2]此外,《志》书中还常常能看到理宗御书匾额的记载,如彭殿元《罗公重建白鹭书院遥赋》诗云:“白鹭原同白鹿尊,九重颁赐御书存。”又有清乾隆年间山长孔兴浙《赐额门》一诗,诗序曰:“门临鹭池,相距咫尺。上有宋理宗书‘白鹭洲书院’五个大字。字甚遒逸,屡经俗手重镌,迹非其旧。”[3]

3.山长列入官员体制

白鹭洲书院的山长,也不同于民间书院。民间书院的山长,都是书院自己聘请。白鹭洲书院从创办以来,就是由官府聘请或委派。尤其宋景定三年(1262),宋理宗皇帝“召吏部,诸授书院山长者并视州学”,把由官府聘请的书院山长列入官员体制内,并享受与州学教授同等的待遇,白鹭洲书院山长自此纳入官员体系。之后历朝,白鹭洲书院山长或是官府聘请,或是府学教授、学正兼任。如乾隆年间书院著名山长符乘龙,任吉安府教授十二年,一直兼掌书院。(https://www.daowen.com)

4.书院享有科举名额

明清时期,在民间书院修习的生员,是不能直接参加科举考试的。他们要经过考试选拔,先进入府学、县学或有科举名额的书院内修习一年以上,方可参加科举考试。在府学、县学或有科举名额书院内学习的学子称为庠生、廪生,庠生廪生是有名额限制的,由省级教育机构核定名额,府学、县学根据名额按成绩优劣排名录取参加选拔的童生。

白鹭洲书院自创办初期开始,就和府学、县学一样,有科举考试名额。《白鹭洲书院志》有这么一篇文章,标题为“请增白鹭洲书院科举详文并学道行知文”,文中写道:“夫有书院即有科举,所以先朝二百七十余年,吉州之鹭院科举与南康之白鹿洞、南昌之澹台祠俱有定额。而吉州之元魁科举,每由鹭院,班班可考。我朝顺治年间尚存其例,但或多或少,未有定额。”“自遭楚逆,书院毁,而书院科举竟废。”“敢恳师台上请府宪,转详学宪,请于正额科举三等前十名外,另取鹭洲一、二等科举,照新进例府学二十名、大学十五名、中学十二名、小学八名,以宏文教。”文章落款时间为“康熙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4]。

这篇文章的意思非常明了,就是向学道请求恢复白鹭洲书院科举名额。从文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信息:

一是书院创办之初就有科举名额。明朝时,鹭洲书院和庐山白鹿洞书院、南昌澹台祠三所书院有科举定额,且吉州的元魁,即乡试中吉州的第一名,每次都是由白鹭洲书院学子摘得。

二是清朝顺治年间,书院科举名额时多时少,没有定额,由官府分配。因康熙十四年(1675)吴三桂叛军占领吉安,白鹭洲书院在这次兵燹中被毁,白鹭洲书院的科举名额因书院毁废而被废除。

这一请求得到江西省督学道的同意并给予批示:“今据该府申详请增科举,具见怜才念切。本道今科试,该属除正案三等前大学十名、中学五名、小学三名,俱照例,准取科举入闱。此外,再增大学八名、中学四名、小学二名,以为鹭洲书院科举,永为定额,合檄行知。”[5]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白鹭洲书院的特殊。从书院创办之初,历经明清,始终有科举名额,选拔进入书院的优秀学子,在书院学习一年之后,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了。仅凭科举名额这点,即可将白鹭洲书院确定为官办书院。这一结论在2008年出版的《江西通史》中也得到映证,书中认为庐山白鹿洞书院和吉安白鹭洲书院是官办书院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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