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以下资料均来自作者于1958年开始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的研究。在此期间,R.D.莱因博士是塔维斯托克人类关系研究所(Tavistock Institute of Human Relations)和塔维斯托克诊所(Tavistock Clinic)的成员,从1960年起,他一直是精神病学研究基金会(Foundations'Fund for Research in Psychiatry)的成员。A.埃斯特森博士任职于两家精神病医院,即东部医院和西部医院,大部分的访谈是在这两家医院进行的。

积极参与这项研究的其他人包括:A.罗素·李(A.Russell Lee)博士、精神科社会工作者玛丽昂·博赞基特(Marion Bosanquet)小姐、塔维斯托克诊所首席心理学家H.菲利普森(H.Phillipson)先生。A.罗素·李能够参与这项研究,是因为位于贝塞斯达的美国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NIMH,MF—10579)的一笔拨款。这项研究还得到了精神病学研究基金会的进一步资助。

在过去的三年中,塔维斯托克诊所一个研讨班的成员对这项研究进行了详细、有益的讨论,玛丽·亚霍达(Marie Jahoda)博士是该研讨班的主持人。本书作者非常感谢本次研讨班成员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他们是:A.安布罗斯(A.Ambrose)先生、J.鲍尔比(J.Bowlby)博士、贾尼斯(Janis)教授、贾尼斯(Janis)夫人、米歇尔(Michell)博士、J.罗伯逊(J.Robertson)先生、E.斯皮利厄斯(E.Spillius)夫人、J.D.萨瑟兰(J.D.Sutherland)博士。我们特别要感谢保罗·森夫特(Paul Senft)对文本提出的详细批评意见以及跟我们的讨论。

莱因博士通过精神病学研究基金会于1962年访问了美国,并与那里的一些研究者讨论了这项研究,在此仅列举跟他进行过宝贵交流的几名研究者:格雷戈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雷·伯德惠斯特尔(Ray Birdwhistell)、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唐·杰克逊(Don Jackson)、约翰·罗马诺(John Romano)、罗杰·夏皮罗(Roger Shapiro)、阿尔伯特·舍夫伦(Albert Scheflen)、罗斯·斯佩克(Ross Speck)、莱曼·怀恩(Lyman Wynne)。

我们还要分别感谢两家精神病医院的负责人和会诊医生,感谢他们提供了便利的设施,感谢他们允许发表某些临床资料。我们也要感谢这两家医院的护理人员。(https://www.daowen.com)

我们最感谢的是本书所涉及的那些人,那些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感谢他们接受研究并如此慷慨地同意我们发表研究的结果。

对于本书中涉及的所有人,我们均已小心地做了匿名处理。

R.D.莱恩

A.埃斯特森

1963年8月于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