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婚姻篇

“与对婚姻作完全自由的探讨时相比,以前从哲学观点来考察实在法时,婚姻往往被看得重要得多,又合乎理性得多。”[8]

诚然,在婚姻中,满足性欲是合乎胡果先生的心意的。他甚至还从这一事实中引出有益于健康的道德来:

“从这种情况以及无数别的情况中,人们本来应当看到,为了一个目的把人的身体作为手段来使用,并非像人们其中包括康德本人对这一说法所作的错误理解那样,都是不道德的。”[9]

可是,用排他性来使性欲神圣化,用法律来约束欲望,用道德的美把自然要求理想化、使之成为一种精神结合的因素——婚姻的精神本质——这一切在胡果先生看来,恰恰是婚姻中的可疑的东西。但是,在进一步探讨他那轻佻的无耻思想之前,我们且来听听一位法国哲学家的声音,以便同这位探究历史的德国人进行比较。

“一个女人既然为了唯一的男人而抛弃这种神秘的矜持(这种矜持的神的戒律她铭刻在心上),那她就把自己献给了这个男人。为了他,她在委身于他的时刻抛弃了从来没有抛弃过的含羞心理,仅仅为了他,她撩开了平时用作庇护所和装饰品的面纱。于是就产生了对丈夫的亲密无间的信任,这是只能在她和他之间存在的排他性关系的结果,她并不因为这种关系而觉得受到了侮辱,于是就产生了丈夫对这种牺牲的感激,产生了对这个人的情欲和尊敬交织的情感,这个人甚至在和他共享欢乐的时候似乎也只是一味迁就他的。这就是在我们的社会制度中一切都秩序井然的原因。”

自由的推究哲理的法国人本杰明·贡斯当就是这样说的!90现在我们就来听听那位奴颜婢膝的、探究历史的德国人是怎样说的吧!

“更加可疑得多的是第二个因素,即未经结婚不得满足这种欲望。动物的本性是和这种限制相违背的,理性的本性更是如此,〈因为……你们猜他要说什么!……〉因为一个人要预见到这会产生什么后果,他就应当是几乎无所不知的,所以,如果我们答应只能与某一个特定的人满足这一种强烈的天然欲望,那么,这就是对上帝的诱惑!”“对美好事物的按其本性是自由的感情就要受到束缚,而与这种感情相联系的东西就要与之分离。”[10](https://www.daowen.com)

请看,我们那些青年德意志派在向谁学习!91

“这一制度[11]是和市民的本性相矛盾的,因为……最后,警察就要承担一项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12]

哲学是多么糊涂啊,对警察连这点关照都不加考虑!

“婚姻法细则的一切后果都向我们表明:不管遵循怎样的原则,婚姻仍然是一种极其不完善的制度。”

“可是,这种用婚姻限制性欲的办法,也有其极大优点,因为它通常能避免传染病,婚姻使政府省去了许多麻烦。最后,到处都有极其重要意义的那种见解,即认为私法的因素在这里已经成了唯一合乎习惯的因素,也起了作用。”“费希特说:没有结婚的人只算得半个人[13]。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即胡果〉,抱歉得很,不得不认为把我凌驾于基督、费奈隆、康德和休谟之上的这一美妙格言是一种骇人听闻的夸张。”

“至于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那显然要取决于人的动物本性!!”[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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