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类可相信的事物。一类是始终相信但永远不理解的事物,比如整个历史,包括时间中人的作为[66]。一类是相信的同时就理解的事物,比如人对数或某些准则的所有推理。还有一类是先相信后来再理解的事物,比如关于神圣事物,只有那些清心的人能理解,[67]别人无法理解;而要清心,则必须遵行所接受的诫命,过正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