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尼·加特曼致恩格斯

243 列·尼·加特曼致恩格斯

伦  敦

1882年9月28日[于伦敦]

亲爱的恩格斯:

到下星期六,我又没有钱支付房租和其他费用了,因而,你将再次成为获得这笔款子的唯一源泉。我不得不又一次恳请你借给我2 英镑。

你能否提供这笔数目呢?如能,即请寄来。

我已被一家公司招为工人了(每星期工资3英镑),这家公司是生产《太阳牌》灯泡的。

下星期我就开始到那里去工作,证件已经从巴黎给我寄来了。

我曾跟你谈起过霍亭斯基,不知你是否还记得?

不知你是否反对跟他认识一下?

他不是社会主义者,但也不是社会主义的敌人;是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他好学好问,有知识有教养。他和我谈起过,他很想认识你和马克思。

至于我,说不上是赞成他,还是反对他。因此,你是同意还是拒绝跟他相识,这件事对我来说完全是无所谓的。

忠实于你的 列·加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