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尼·加特曼致恩格斯
伦 敦
1882年10月11日[于伦敦]
亲爱的恩格斯:
拉尔钦先生在跟自己的朋友——电气工程师福斯特尔先生(是一个相当知名的人物)商量之后,向我提出了一个最终的建议。我应得到10000 英镑,即利润的四分之一,并担任企业的经理。
可是,预付的费用不多。
(1)他为我提供了一个工作岗位;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而且是方便的。
(2)随后,他保证为我提供各种必需的材料,总额不超过60英镑;这也不坏。
(3)可是他不能为我购置各种仪器(也就是各种试验仪器和测量仪器),而这真是糟糕透顶,因为说实在的,没有仪器还能干什么呢?当我对他谈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说什么试验由买主去做好了,对此我不能同意。要知道,如果有什么缺陷,只有亲自试验电池组的时候才可能发现,而不是在这之前,因为未经试验,我是无法知道流量的;如果要买主自己来试验电池组,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让电池组存在缺陷,要知道,电池组应该使用三个月的时间。如果电池组只用三个星期,那末我就可以不管什么缺陷了,可是在目前情况下,我不能忽视它们。
(4)他每星期将付我3 英镑生活费。这个数目对我的生活来说,虽然已经完全够了,但是既然要购买很多仪器和材料(如碳化作用以及电镀银所需要的仪器等),在这种情况下,这笔数目是不够的,需要有10—12 英镑的开支才行。
他不能向我提供这样一笔款子,但是即使能提供,我也不打算跟他谈什么,因为这在专利中没有规定。
如果你以为我不相信那些值得信任的人,那你就错了。当然,这些人可以在我的想法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想法。他们也可能对我的电池组进行一系列改进(实际上,这些改进将是属于他们的),但是,要是我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在这方面不给他们有很多余地,那末,这种改进我自己也是能够做到的。
再则,上面提到的一星期3英镑的报酬,对我来说实在少得太可怜了,大概在买主的心目中甚至还会使我的名誉受到影响。
因此我打算摆脱第四条条款,如果有可能的话,甚至把四条条款全都抛开。
要是我有100英镑,我就能毫不费力地弄到各种仪器、一间不大的工作室、各种材料,同时支付我自己的生活费用。而结果在花去20英镑并经过7—10天之后就会看出来,因此,要是这些结果不能令人满意的话,那末进一步的花费就是无益的;然而要是结果能令人满意的话,那末继续干下去就可以不必担心了。
如果让你取得随便多少利息(不低于百分之十),借给我一笔贷款以便进行筹备工作,也就是说,马上借20英镑,另外将近80英镑等得到能够令人满意的效果后再说,在这样的条件下,你是否认为自己参加这项事业是合适的?
随信附上的我跟克里斯蒂先生达成的协议书,它可以作为我归还20 英镑的保证,同时也可作为过去和将来我从你那里得到的全部借款的保证。
我在国外的专利已经失去了,3000 英镑也失去了,但是,再过两三个月,将偿还500英镑,其中包括要支付给专利代理人的125英镑,这是毫无疑问的。
我希望你能给罗舍先生一个回答,因为他想在今天晚上跟你商量一下。
忠实于你的 列·加特曼
又及:如果你同意上述建议的话,你可以把邮票贴在这封信上,或者我另外给你写一封信。
随信附上的我跟克里斯蒂先生签订的协议书的副本,是他亲自写的,从穆尔先生的来信可以看出,这个副本的法律手续是完备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份有价值的文件。
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打算把这件事全部了结,一等你作好准备,我便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