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般理论
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并且在实践中发展丰富马克思主义。目前,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和实践的认识,在某些方面之所以不统一,一个重要原因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一般理论的认识不统一。为此,经济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全面地科学地阐述马克思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般理论。下面,就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一般理论看看他们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究竟是怎么论述的。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运动过程中论述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不是静止地孤立地阐述生产资料归谁有,而是揭示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直接劳动者的关系是怎样发生的,是什么样的关系。也就是说,是揭示生产资料与直接生产劳动者是在什么样的关系下结合的。正是这种分析,使得我们把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相区别开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一般理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的内容:
1.所有制形式是随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变化的,要在社会分工的研究中把握生产资料所有制。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所有制的发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生产力发展水平又明显地表现在分工的发展程度上。由于分工的发展引起劳动的分离,产生经济利益的差别和对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中对这一思想作了详细论证,指出“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的相互之间的关系。”[1]特别是马克思在分析社会分工和交换发展引起所有制发展的同时,又分析了内部分工。指出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发展产生了机器大工业,使得劳动隶属于资本。内部分工把整个工人阶级及其家属都变成了资本的附属物;内部分工产生和巩固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马克思说:“分工在工场手工业工人的身上打上了他们是资本的财产的烙印。”[2]“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它产生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因此,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3]研究社会分工是研究所有制的起点,这在今天的现实经济研究中,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这样重视社会分工,是因为在他们看来,社会分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主要表现,又是产生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对立和差别的主要经济根源。
2.所有制不是一种静止的财产关系,而是对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实际支配的客观现实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本质、内函,作过反复的论述,从生产资料所有者对劳动的支配来揭示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直接劳动者的关系,多次指出,不要把所有制当作一种静止的财产关系,不是一种脱离生产过程之外的意志行为,而是一种对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实际支配的客观现实关系。他们是从经济上而不是从法律上阐述所有制问题的。也就是说,他们是从生产资料所有者对生产资料的具体运用支配中揭示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关系的。马克思说:“为了把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表述为所有权的关系或规律,我们只需要把所有权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关系表述为占有的过程”[4]就行了。“如果把所有制看成是生产者底生活即生活于属他所有的客观条件之中,就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制是通过自身才能出现的,实际的占有最初不是发生于这些条件的想象关系之中,而是发生于对这些条件的实际活动,现实关系之中。”[5]特别是马克思指出生产资料所有者“主要地几乎完全地依靠和通过对物的支配来进行对人的支配。”[6](https://www.daowen.com)
3.对剩余产品的分配关系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在经济上的实现,要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看作是现实的经济利益关系,经济上的所有关系,而不是法律上的所有权的规定。法律上的规定是保护实际经济运动过程对生产条件的所有关系。正是对生产条件的这种所有关系决定了剩余产品的分配关系。对剩余产品的实际支配关系才是生产条件所有关系在经济上的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是马克思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是紧紧抓住了剩余产品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价值表现即剩余价值,揭示资本主义经济本质的。马克思是把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对剩余产品的占有紧紧联系在一起揭示资本主义实际经济关系的。他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小生产者“的产品价值超过他的比如一天劳动的平均价格的余额没有被第三者即老板占有,这并不是靠他的劳动(就这方面来说,他同其他工人毫无区别),而是仅仅靠他占有生产资料。因此,仅仅由于他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他自己的剩余劳动才归他所有。”[7]同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8]“为了把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关系表述为所有权的关系或法律,我们只需要把双方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关系表述为占有的过程”就行了。[9]正是由于对生产条件的占有,才发生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把这些生产条件变为自己的主体活动的条件,变为支配剩余产品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正是对剩余产品的实际支配,才实现着或证明着对生产条件的占有,如果没有对剩余产品的实际支配,生产资料的实际所有关系也就不存在。
4.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就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和直接劳动者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揭示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利益关系,不是泛泛地揭示什么劳动中的人与人的关系,而是揭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直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关系,即生产关系。这种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是社会的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政治结构的基础。关于这个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说:“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无酬剩余劳动的特殊经济形式,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从生产本身产生的,而又对生产发生决定性的反作用。但是,这种由生产关系本身产生的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独特的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经济形式上的。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最隐蔽的基础。”[10]这对我们今天研究所有制问题也同样有其重大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在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直接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中研究所有制问题,通过对所有制的研究,揭示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直接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5.着力分析的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这是决定社会性质的经济关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时运用的抽象法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表现得最确定、最少干扰的地方”进行考察,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11]进行这种考察的。马克思说:“我们在理论上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实际上始终只存在着近似的情况。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是发展,它同以前的经济形态的残余混杂不清的情况越是被消除,这种近似的程度也就越大。”[12]从这段论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社会形态在它的初期,除了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外,原有社会的经济形式还会残存,这种残存的程度随着这个社会形态的发展而逐渐被消除,就是说,一个社会形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有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存在,不过其中有一个占据统治地位。
总上所述,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没有任何所有形式的地方就根本谈不到任何生产,因此,也谈不到任何社会。”[13]“一说到生产资料,就等于说到社会,而且正是由这些生产资料所决定的社会。正如没有自在的资本一样,也没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资料。”[14]但不是单纯从所有权出发研究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而是从一定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来研究特定的所有制形态,通过这种研究揭示特定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直接生产劳动者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