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一)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组织实施好纳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的项目,支持56所中高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支持4所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6所本科高等学校面向产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支持省级“双一流”高等学校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政策

优化政府投入,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应用型高等学校和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机制。切实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对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对于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各有关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成果的方式,落实向企业办技工院校的投入,支持企业办技工院校发展。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性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支持

认真落实国家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争取我省产教融合项目列入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计划。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投资。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分工负责)(https://www.daowen.com)

(四)落实土地人事政策

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相关规费减免政策。依法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免征耕地占用税政策。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升学、初次薪资确定、征兵入伍、职称评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工负责)

(五)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工作

支持若干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城市、行业、企业争取纳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开展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第三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企业建设和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价,完善支持激励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分工负责)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国情、国际开放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和协同创新模式,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重点建设若干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积极推进河北大学、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实施“十百千”国际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打造10所国际交流合作示范院校,培育100名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培养1000名高素质“燕赵工匠”。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参与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河北国际产能合作和企业“走出去”,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承接我省企业海外员工培训,与企业共建培养培训基地,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工负责)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