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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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一)强化行业协调指导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成立普通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增强行业指导能力,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各区人民政府)
(二)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
鼓励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各区人民政府)(https://www.daowen.com)
(三)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加强职业教育集团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各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
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