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一批产教融合项目。以强化基础性、通用性技术技能实训为重点,支持一批中高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开展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支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鼓励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实验实习实训设施,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创新。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二)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
优化政府投入,合理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投入机制,强化分类支持,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应用型高校和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机制。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继续加强对产教融合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本市产教融合项目建设。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金融支持(https://www.daowen.com)
落实国家关于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的各项政策。利用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遵循相关程序、规则和章程,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在业务领域内将本市“一带一路”职业教育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加快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项目实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鼓励企业利用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的有关要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外办、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四)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以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海河教育园区建设为载体,积极向国家争取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鼓励第三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建设评价,完善支持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国情、国际开放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和协同创新模式。通过国际化提升工程,建设20所左右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职业学校,建设并实施100个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探索构建应用技术教育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推动一批中外院校和企业结对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鼓励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参与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服务“走出去”的企业。继续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在海外设立“鲁班工坊”,建立鲁班工坊研究与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外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