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脊柱转移的化学治疗

一、肺癌脊柱转移的化学治疗

(一)肺癌脊柱转移的临床特点

肺癌骨转移主要是破骨细胞导致的骨吸收,大多表现为溶骨型病变。肺癌细胞转移到骨后释放出可溶性介质,激活破骨细胞和成骨细胞。破骨细胞释放的细胞因子又进一步促进肿瘤细胞分泌骨溶解的介质,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溶骨型病变为主的骨转移患者发生SRE危险性高,从而导致患者生活质量降低,生存期缩短。而脊柱作为主要承重骨,肺癌患者脊柱转移发生SRE危险性进一步升高,直接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

(二)肺癌脊柱转移治疗原则(https://www.daowen.com)

以全身治疗为主,其中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可作为肺癌的抗肿瘤治疗方式,具体原则可参照CSCO原发性非小细胞及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2020版)。

(三)化疗适应证及化疗原则

PS评分≤2,重要器官功能可耐受化疗。对于小细胞肺癌的化疗PS评分可放宽至3分。含铂双药联合化疗(培美曲塞、紫杉醇、长春瑞滨、吉西他滨、多西他赛等药物联合铂类)是驱动基因阴性脊柱转移肺癌患者的标准一线方案,在缓解率和生存期方面均显著优于单药方案。推荐以顺铂或卡铂为基础的含铂双药方案。全身化疗,一般需同时联合双膦酸盐药物,可改善患者一般情况,提高生活质量。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对肺癌原发灶有效的化学治疗药物,对肺癌脊柱转移灶的疗效并不十分理想,故骨转移灶的局部治疗仍是不可或缺的治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