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政策制度不完备

2.3.1 政策制度不完备

1.体制机制不完善

首先,由于体育文化创意产业涉及的门类较多,因此主管部门繁杂,各政府主体间并未达成协同一致,导致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地区壁垒,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比如体育旅游需要体育局和旅游局的合作,如果各个部门各自为政,标准不一,则很难合力做好体育赛事或者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工作

其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弱。政府过多的干预导致整个行业缺乏创新活力,市场活跃度低下,由此带来融资困难、宣传力度薄弱、品牌价值未挖掘等影响行业发展的问题。并且很多政府部门只是为了举办体育赛事而举办,并未进行长期的可持续性规划,导致赛事结束后场馆闲置、民众抱怨等现象,这种滞后的组织体系和产业观念不仅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未能给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最后,缺乏统一规划运行的机制。新时期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不断更迭的大环境。目前浙江省的体育文化创意产业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发展阶段,没有把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思维、新媒体观念等渗透进去,缺乏统一的规划运行机制有效整合各方主体,不断优化产业链的运行效率。

2.法律法规不健全

体育文化产业包括赛事转播权、承办权、冠名权、动漫衍生品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将导致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缺乏依据和相应的保护。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就容易产生结构失衡、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等问题,让本来就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产业体系没有发展的方向。比如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要素之一。近年来,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盗版、侵权、山寨等现象屡见不鲜。个别企业习惯性地钻法律漏洞,造成行业的不良竞争。

体育文化创意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收融资、投资准入、审批程序、体育产品的研发营销等等,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来确保其有序发展。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会造成体育文化创意市场的发展动力不足,部分有潜力的企业无法在政策法规方面得到有效的支持,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打击,社会其他主体参与产业建设的意愿也会受影响,进而影响体育市场创新活力。